(中國環境保護部訊)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將于2018年1月1日起實施。12月26日上午,全國人大環資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環境保護部聯合召開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實施座談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昌智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
陳昌智表示,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國多年防治水污染、保護水環境有效做法的經驗總結,是推動水污染防治工作、解決突出水環境問題、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法治保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確保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現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美麗中國目標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基本方略的重大舉措。要充分認識新法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推動法律全面正確有效貫徹實施。
陳昌智指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好新法學習貫徹工作,重點宣傳新法的主要原則和制度安排。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積極督促、推動和幫助本級政府、有關部門、企業和公眾及時了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有關規定。各級宣傳部門、各新聞媒體要開展靈活多樣的普法活動,努力營造法律實施的良好社會氛圍。
陳昌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積極作為、主動擔當,行使好新法賦予的權利,切實承擔起法律賦予的使命和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各盡其責,強化協同,形成合力,推動法律貫徹實施。各級司法機關應充分發揮環境司法職能,依法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積極發揮監督職能,監督和支持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環境保護部部長李干杰在發言中指出,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將生態文明建設新要求和“水十條”提出的新措施予以規范化、法制化,責任更加明確,思路更加清晰,重點更加突出,監管更加全面,懲處更加有力,為新時代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各級環保部門要繼續深化宣傳學習,嚴格執法監管,加強部門協作,強化信息公開,依法推動“水十條”深入實施,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環境質量改善獲得感。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許安標、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劉炤分別介紹了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亮點和創新,并對今后完善配套立法提出明確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水利部總規劃師汪安南、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結合各自部門職責,介紹了相關工作進展,并對貫徹落實新法作了具體部署。
“河長”代表、中共浙江省浦江縣委書記施振強就如何貫徹落實“河長制”、改善水環境質量作了發言。法學專家汪勁和環保組織代表馬軍對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實施提出了建議。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黃潤秋在主持會議時強調,陳昌智副委員長的講話對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貫徹實施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全國環保系統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切實把講話精神貫徹到實際工作中去,確保新法嚴格執行、落地見效。
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王云龍,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質檢總局等部門有關負責同志在主會場參加會議。
各省(區、市)環保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保局、計劃單列市環保局、環境保護部各督查局以及同級地方人大和政府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在分會場參加會議。
(責編: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