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保護法即將于3月1日正式走入我們的生活。所有人都在翹首以待,我國首部流域法律將會給長江和百姓帶來哪些變化?
萬古奔騰的長江,造就從巴山蜀水到江南水鄉的千年文脈,孕育源遠流長的中華文明。千百年來,不息江水啟迪著“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的沉思,寄托著“日日思君不見君,共飲長江水”的牽念,舒展著“萬里長江橫渡,極目楚天舒”的胸懷,飽含著“用甘甜的乳汁,哺育各族兒女”的深情……江涌無言,歲月有痕,因為長江這共同的母親,我們擁有了貫通古今、連結你我的共同記憶。鑄法律重器,守護母親河,這是黨中央和立法機關的責任擔當,更是所有華夏子孫的殷殷“反哺”。
2021年2月20日,湖北宜昌,夷陵區樂天溪鎮長江岸線流域玉蘭花盛開,扮靚三峽壩區景色。圖/視覺中國
母親河“青春永駐”,才有中華民族永續發展
“長江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也是中華民族發展的重要支撐。”習近平總書記念茲在茲,多次語重心長地說:“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必須從中華民族長遠利益考慮,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使綠水青山產生巨大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使母親河永葆生機活力。”
長江綿延6300多公里,干支流縱橫交錯,如臍帶般將長江和這片土地上的人民緊密聯系在一起。我們依戀長江,不僅因為她是我們的文化搖籃、精神脊梁,還因為她如同經濟動脈,源源不斷為我們輸送生存給養。長江流域以20%左右的國土面積,支撐起全國超45%的經濟總量,涵養著超四成的人口,占據全國“半壁江山”。豐富的水資源哺育沿岸4億人民,灌溉廣袤大地,并通過南水北調惠澤流域外廣大地區。加之占全國3/5的水能資源,逾30億噸的干線貨物通過量,以及獨特的生態系統,成為我國當之無愧的戰略水源地、生態寶庫和黃金水道。
但很長一段時間里,長江并未得到與之重要地位相匹配的保護。
今天的長江“病了”,并且病得還不輕。昔日“山隨平野盡,江入大荒流”的勝景戛然而止,洞庭湖、鄱陽湖頻頻干旱見底,部分水系嚴重斷流,河湖生態功能退化;曾經“長江春水綠堪染,蓮葉出水大如錢”的詩意不再,廢污水肆意橫流,重要湖庫處于富營養化狀態,污染產業逼近水源地,面源污染加劇;原先“湛湛長江水,上有楓樹林”,如今沿岸部分區域土壤污染、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嚴重,岸線、港口亂占濫用問題突出……長江流域生態資源嚴重透支,環境污染日益凸顯,可持續發展受到嚴峻挑戰,我們不能再無動于衷了!
為了治好“長江病”,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奔赴長江沿線實地考察,“望聞問切”,并主持召開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為長江“把脈開方”。總書記專門指出,長江保護法治進程滯后,要抓緊制定一部長江保護法,讓保護長江生態環境有法可依。
2019年6月,栗戰書委員長在江蘇主持召開長江保護法立法座談會時強調,要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長江保護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長江保護立法進程,形成長江生態環境硬約束機制,用法律武器保護長江母親河。
為長江打造法治護甲,也成為民眾的熱切心聲。近年來,全國人大代表在全國人大會議期間多次提出涉及長江流域立法的議案和建議,僅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和二次會議期間就有214位代表提出相關議案7件,民眾對喝上安全清潔的長江水、重現如詩如畫的長江美景渴望已久,立法護佑長江已成為全社會的期盼和共識。
武漢長江大橋夜景。圖/視覺中國
專屬立法,全方位保護特別的“你”
逝者如斯,只爭朝夕。2020年最后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為母親河誠摯奉上一份沉甸甸的新年賀禮——為她“量身定制”的長江保護法通過!這部鐫刻著長江名字的法律,自帶鮮明的個性化烙印,成為我國浩瀚法律星河中一顆獨特的明星,點亮我國立法新模式,開啟精準立法新篇章。
為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已潛心籌備了兩年。這部重量級立法被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一類項目,常委會成立立法專班,深入調查研究,歷經三次審議,兩次向社會公布草案全文廣泛凝聚共識,精心錘煉、反復打磨,才有了這部法律露出“廬山真面目”的驚艷時刻。
首開我國流域法律先河,無前例可循,立法難度可想而知,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長江保護的一系列科學“診斷”為立法擘畫了藍圖、定好了主心骨。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的“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被寫入法律,成為了立法的基石和頂梁柱;關于“多規合一”、國土空間規劃統領長江流域各項保護與利用活動等指示,明確了法律所應設置的關鍵制度和重要措施;“把生態修復擺在壓倒性位置”的要求,點明了立法應當解決和處理的主要矛盾和問題。圍繞這個架構,一部既立足長江流域特殊性和空間性的“專門法”、又兼顧生態保護與綠色發展的“綜合法”誕生。
“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長江流域以水為紐帶,連接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形成經濟社會大系統。長江保護法的重大突破和顯著優勢,就在于它打破以行政區域、行業劃分等為治理單元的傳統立法模式,開辟了我國流域整體法律管治新格局,理順長江流域生態保護中分散的各類法律關系,創建長江流域統籌協調機制下的分部門管理體制,高屋建瓴下好“一盤棋”,為破解困擾長江已久的“九龍治水”窘境提供了法治解決方案。
“有所為是發展,有所不為也是發展。”長江保護法秉持極“剛”的價值觀:當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產生沖突時,必須把保護放在首位。法律以不容挑釁的強制力,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立下綠色發展規矩:禁止在重點生態功能區布局對生態系統有嚴重影響的產業;禁止違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線;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圍內傾倒、填埋、堆放、棄置、處理固體廢物;禁止非法采砂……條條直指長江保護“軟肋”,擺明刮骨療毒的堅決態度,留出休養生息的時間和空間,讓母親河好好“喘口氣”。
“讓敢于挑戰法律權威、敢于破壞長江生態環境者付出沉重代價。”長江保護法規定的法律責任更大更嚴,違法處罰更重更硬。有媒體統計,其中有關政府的責任規定達到總條文數的六成以上,是對政府責任要求最多的法律之一。按照有關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擬于今年6月份聽取審議國務院關于法律實施和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工作情況的報告,通過持續的跟蹤監督讓法律真正擲地有聲凜然生威。
讓長江保護法走入尋常百姓家
長江保護法一經頒布,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民眾對這部法律寄予厚望,期待其施行能在萬物復蘇之際喚醒母親河的生機活力,讓長江再披錦繡。今年1月,栗戰書委員長在長江保護法實施座談會上進一步強調實施好長江保護法的重大意義,指出確保一江清水綿延后世、惠澤人民,是我們這代人對子孫后代、對民族未來必須肩負起的歷史責任,并對法律實施提出具體要求。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我們已邁出在法治軌道上保護長江的第一步,但法律實施是一個系統工程、長期工程,只有讓每一項法律制度在走入尋常百姓家的路上都落地有聲、踏石留印,才能真正讓長江舒展新顏換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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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江蘇省常州市,長江邊,醒目的宣傳長江“十年禁漁”標語“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禁漁護魚,讓江湖年年有魚”。圖/視覺中國
伴隨著今年1月1日零時鐘聲響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十年禁漁”全面啟動,長江保護法從法律層面保障這一禁令得到有效執行。禁漁是為全局計、為子孫謀的重要決策,是面對長江生態功能惡化和水生生物資源衰退趨勢加劇的“懸崖勒馬”之舉。尤其禁漁事關三十萬漁民生計,必須嚴格落實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依法做好退捕漁民的安置工作,幫助他們實現有序轉產就業,才能讓禁漁切實發揮實效。
同時必須意識到,法律是全體人民的“守護神”,只有如春雨潤物,內化于心成為民眾的行為準則和生活習慣,才能真正落地生根見效。可以預見,長江保護法的施行將掀起新一輪長江大保護的浪潮,但從全國人大常委會近幾年的執法檢查結果來看,生態環保領域法律的宣傳普及仍有“跛腳”之態,不利于法律行穩致遠。如今長江保護法實施在即,必須加強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激發民眾以法治力量保護母親河的意識和自覺,鼓勵民眾主動拿起法律武器捍衛我們共同的母親,讓長江和百姓共享法治成果。
長江保護法以嶄新的立法模式、豐滿的制度設計,闡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辯證法則,鋪就讓母親河再次“容光煥發”的發展之道。我們期待在法治“反哺”下,流入新時代的一江春水能孕育更多的希望,創造更絢爛的未來,譜寫更高亢激昂的“長江之歌”。(《中國人大》全媒體記者 王曉琳)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