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我國共有260多萬名五級人大代表,他們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中堅力量,也是實現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推動力量。
實行民主選舉,注重代表構成的廣泛性,為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打下堅實的群眾基礎。由我們國家的政權性質和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所決定,選什么樣的人來當人大代表,不僅關系到人民的利益能否得到有效維護,也關系到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現程度。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最廣泛的民主,主要體現在參與主體的廣泛性和參與內容的廣泛性。其中,“參與主體的廣泛性”是指通過相應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設計,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都能參與到民主實踐中。民主選舉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形式,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個基礎性環節。讓廣大人民群眾最大限度地參與到選舉工作中,讓選舉結果充分體現最廣大人民意愿,是民主選舉的題中應有之義。衡量換屆選舉是否成功,一條重要標準就是看能否選出讓人民真正滿意的人大代表。我國實行普遍、平等、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相結合以及差額選舉、秘密投票的選舉原則,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在實踐中,超過99%的年滿十八周歲的中國公民享有民主選舉權利。為了妥善處理好各種利益關系,保證選出的人大代表能充分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意志,我們國家歷來重視代表構成的廣泛性,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的代表,人口最少的少數民族也有自己的代表。此外,來自基層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代表也占有適當的比例。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我國實行兼職代表制,人大代表不因當選而脫離原來的生產和工作崗位,同樣也不因執行代表職務而領取額外的報酬。這是我們的一大制度優勢,有利于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保持最密切的聯系,從而為堅持和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打下堅實的群眾基礎。
明確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之間的關系,確保人民的民主權利能夠全過程地實現。人大代表當選后,能否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能否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事,直接影響人民的民主權利能否全過程地實現。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通過依法選舉、讓人民的代表來參與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過選舉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讓人民參與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在我們國家,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一是按照民主程序,選出自己滿意的人大代表;二是由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參加行使國家權力。這說明,人大代表的權利來源于人民,是由人民授予的,選舉的過程,就是授權的過程。人民所享有的民主權利,不是“一選了之”,而是貫穿人大代表履職的全過程。因此,從立法的角度明確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之間的法律關系,對于維護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十分必要。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代表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職權,參加行使國家權力。”“代表應當采取多種方式經常聽取人民群眾對代表履職的意見,回答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對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動的詢問,接受監督。由選民直接選舉的代表應當以多種方式向原選區選民報告履職情況。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應當定期組織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向原選區選民報告履職情況。”“選民或者選舉單位有權依法罷免自己選出的代表。”這些規定的核心就是人大代表必須對人民負責,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中國260多萬各級人大代表,都要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對人大代表而言,既是一種政治責任,也是一項法定義務。
奉行“我當代表為人民”,把“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貫穿到人大代表履職的全過程。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的過程,就是代表人民參加行使國家權力的過程。作為一名稱職的人大代表,必須時刻將人民放在心上,將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貫穿到履職的全過程,這是代表的職責所系、使命所在。參加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各項議案和報告,是憲法法律賦予代表的神圣職責,也是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重要方式。代表在會上的每一次審議發言,都代表人民的意志、關乎人民的利益,必須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一次能真正代表人民、對人民負責的發言,背后往往是無數次深入基層一線、回到人民中間的潛心調研和民意采集。“共和國勛章”獲得者申紀蘭,終其一生都在“代表農民說話”,為此,她堅持“不轉戶口、不定級別、不領工資、不要住房、不調工作關系、不脫離勞動”,以農民身份自居直至去世,向人民交上了一份沉甸甸的履職答卷。提出議案和建議,是代表依法履職的基本方式。今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議案473件,收到代表對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近9000件。這些議案建議聚焦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每一件都裝滿了民意,都體現了代表為民履職的積極性和責任感。參加閉會期間的活動,也是代表依法履職的重要組成部分。代表們通過視察、參加執法檢查和專題調研、列席常委會會議等方式,“上接天線、下接地氣”,更好地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可以說,“人民”就是代表工作最鮮亮的底色。忠于人民、為了人民,是代表履職的根本目的,也是每一位人大代表必須具備的品質。為此,栗戰書委員長多次用“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這句話來勉勵代表。并且自2018年以來,他堅持與列席常委會會議的代表進行座談交流,主題也都和“人民”二字有關。例如,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期間,栗戰書委員長就圍繞“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全過程民主中的作用”這一主題,與列席代表進行熱烈討論。
拓寬渠道,豐富形式,完善制度,使人民群眾通過“全天候聯系”實現“全過程參與”。把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作為人大代表的一項基本功和“常規動作”,是黨的群眾路線在人大工作中的具體體現,是我國政治制度的一大優勢和特色,也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內在要求。栗戰書委員長指出,人大代表要“密切聯系人民群眾,把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及時反映上來,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同時要善于把黨中央決策部署傳達下去、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好人大代表作為黨和國家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為貫徹落實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確保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保持全天候聯系,從全國人大到地方人大都進行了一系列積極探索,形成了許多好的經驗做法,取得了明顯的實效。除了開展代表小組活動、視察調研、召開座談會、走訪、通信、進行問卷調查等傳統方式外,代表聯絡家站也在地方“遍地開花”,搭建起代表和群眾的“連心橋”,打通了代表聯系群眾的“最后一公里”。許多縣鄉人大還定期組織代表向原選區選民述職,接受選民的監督。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代表聯系群眾的觸角通過網絡進一步延伸。各級人大門戶網站、代表履職服務網絡平臺、網上聯絡站的建設,網絡訪談、在線交流等創新活動的開展,尤其是近年來新興媒體的運用,使代表同人民群眾之間的聯系真正實現了“零距離”“全天候”。在實踐探索的基礎上,及時總結有益經驗,加強制度規范和頂層設計,進一步建立健全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制度機制和工作平臺、網絡平臺,豐富和拓展代表聯系群眾的渠道、方式和內容,使廣大人民群眾通過“全天候聯系”實現“全過程參與”。
實踐證明,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對于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如何更進一步發揮代表作用,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發展完善,是我們面臨的一項重大任務。(文/《中國人大》全媒體記者?王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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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