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們黨將召開具有重大而深遠意義的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深刻認識“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高質量做好立法、監督、代表、對外交往等工作,全面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一、深入學習貫徹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
1.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的精神實質、核心要義和實踐要求,牢牢把握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確保黨的領導貫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過程。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黨領導國家政權機關的重要制度載體作用、作為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作用。緊跟黨中央決策部署,緊貼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緊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需求,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推動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
2.統籌做好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重點工作。抓好抓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共中央關于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意見》貫徹落實工作,結合人大工作職責定位和履職實際,研究提出貫徹實施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的具體舉措,細化任務、明確責任、推動落實。對標對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部署安排常委會2022年各項工作目標任務。開展對地方人大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情況的調研,推動貫徹落實不斷引向深入。
二、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
3.保證憲法全面實施。完善憲法相關法律制度,保證憲法確立的制度、原則、規則得到全面實施。落實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回應涉及憲法有關問題的關切,實現憲法穩定性與適應性的統一。總結現行憲法實施40年來的重大成就和寶貴經驗,講好中國憲法故事,闡釋好中國憲法理論。開展憲法法律宣傳教育,組織好國家憲法日活動,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各級國家機關及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4.加強對憲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提高合憲性審查工作質量,健全合憲性審查制度,明確合憲性審查的原則、內容、程序,建立健全涉及憲法問題的事先審查、咨詢制度和事后審查制度,積極穩妥處理合憲性、涉憲性問題。提高備案審查工作質量,對工作中發現的合憲性問題進行認真研究,對違反憲法法律規定的法規、司法解釋和其它規范性文件依法予以撤銷。加快建設和完善全國統一的備案審查信息平臺。圍繞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實施,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專項審查和集中清理,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5.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堅持依法治港治澳,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善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和“愛國者治澳”,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加強對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備案審查。深入研究“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支持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加強憲法和基本法的宣傳工作,增強港澳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
三、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6.堅持黨中央對立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確政治方向,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認真落實黨中央批準的五年立法規劃,全力以赴完成黨中央確定的重大立法任務,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立法,健全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制度。認真貫徹執行請示報告制度,重大立法項目和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重要情況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
7.完善國家機構有關法律制度。做好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修正草案提請大會審議工作。修改立法法、監督法、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國務院組織法、行政復議法,完善國家機關運行機制。
8.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制定金融穩定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能源法、期貨和衍生品法、關稅法等稅收法律,修改公司法、企業破產法、反壟斷法、鐵路法、礦產資源法、畜牧法,為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提供堅實法治基礎。制定黑土地保護法,修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助力農業高質量發展。
9.加快推進民生、社會、環保領域立法。制定社會救助法、學前教育法,修改體育法、職業教育法、學位條例、婦女權益保障法、科學技術普及法、文物保護法,增進人民福祉。制定民事強制執行法,修改民事訴訟法,完善民事訴訟和執行程序。制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完善社會治理工作機制。制定黃河保護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以法治助力生態文明建設。
10.健全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糧食安全保障法,修改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境衛生檢疫法、傳染病防治法,為應對重大風險挑戰、維護國家安全提供法律保障。加強涉外領域立法,推動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建設。
11.做好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等相關工作。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根據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把改革發展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結合,通過深化改革完善法治,通過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領域改革創新。對立法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依法及時作出授權決定或者改革決定,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據。認真做好審議試點情況報告的有關工作,推動有關方面及時總結經驗,依法推動試點經驗復制推廣,適時修改完善有關法律。
12.堅持立法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要求貫徹到立法的全流程、全鏈條、全方位,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法治領域新期待。發揮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把審議辦理代表議案和建議的過程作為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過程,認真聽取、充分吸納代表的意見建議。拓寬公民參與立法工作渠道,扎實做好法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工作,完善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繼續加強立法聯系點建設,發揮反映社情民意的立法“直通車”作用。
13.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確保質量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把握立法規律,豐富立法形式,堅持急用先行,區分輕重緩急,統籌立改廢釋纂,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著力解決實際問題。深入開展立法論證、聽證工作,積極開展立法協商,加強和改進立法調研,做好法律案通過前評估和立法后評估等工作。研究啟動條件成熟的相關領域法典編纂工作。加強法律解釋工作,及時答復法律詢問。嚴格遵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增強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使法律體系更加科學完備、統一權威。建好用好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14.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完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安排。根據人大在立法選題、評估、論證、立項、協調、起草、征求意見、審議等各個環節中的定位,正確發揮職能作用。健全各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牽頭起草重要法律草案機制,對有關方面起草的法律草案提前介入,做好審議準備。充分發揮審議把關作用,廣泛凝聚共識,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律化。做好法律配套規定督促工作。完善立法專班起草法律等機制。
15.做好國際條約的決定批準工作。加強對條約議案的審議工作,依法履行決定批準或加入國際條約的職責,為推動合作共贏、參與全球治理、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法治保障。
四、用好憲法賦予人大的監督權,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
16.發揮人大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聚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聚焦人民群眾所思所盼所愿,推動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堅持寓支持于監督之中,統籌運用法定監督方式,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加強對履行職責、推進改革發展穩定等工作情況的監督,推動各國家機關形成工作合力,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尊嚴、權威,確保法律得到有效實施,確保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
17.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于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金融工作、數字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檢查鄉村振興促進法、科學技術普及法、外商投資法實施情況。圍繞西部陸海新通道重大工程項目建設、推動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和實施鹽堿化耕地改良、地方政府專項債務管理與改革情況進行專題調研。
18.做好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和重大財稅問題調研工作。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于2021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審查和批準2021年中央決算;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于202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今年以來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財政社會保障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報告。深入推進預算聯網監督系統建設和使用工作。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能、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重大決策部署,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于2021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完成好《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五年規劃(2018—2022)》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圍繞進一步完善有利于調節收入分配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進行專題調研。
19.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于就業工作情況,關于兒童健康促進工作情況,關于有效減輕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面健康發展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加強和推進老齡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并圍繞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動老齡事業高質量發展進行專題調研。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進行專題調研。
20.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于2021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關于研究處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檢查環境保護法、長江保護法實施情況,并結合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報告開展專題詢問。
21.加強對執法、監察、司法工作的監督。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于深化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外國人治理情況的報告。圍繞監察機關推進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情況進行專題調研。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涉外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
22.增強監督剛性和實效。加強規劃實施、計劃執行和經濟運行的監督,健全人大對執法司法工作監督的機制和方式,提升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實效,研究建立國有資產管理情況人大監督評價指標體系,提高監督的科學性、精準性。聽取審議“一府一委兩院”工作報告,做到會前充分準備,會后跟蹤、督促落實審議意見。緊扣法律規定開展執法檢查,突出法律責任,逐條對照法定職責是否履行、法律責任是否落實、法律執行效果是否明顯進行檢查,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探索運用大數據分析,對發現的典型問題點名曝光、深挖根源,讓法律制度的“牙齒”真正咬合。
23.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認真辦理群眾線上線下來信來訪,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健全網上受理信訪制度,運用好管理好網上信訪平臺,進一步提高信訪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科學化水平。加強對信訪突出問題的綜合分析,為改進工作提供參考。
五、做好人大代表選舉工作,保證人民依法行使選舉權
24.扎實做好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有關工作。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制定有關法律文件,主持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指導、督促各選舉單位做好代表選舉工作,嚴明換屆紀律,強化監督問責。組織好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工作。依法做好代表資格審查工作。
25.指導做好全國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發揮全國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聯席會議平臺作用,加強與有關方面協調配合和信息溝通,及時了解和掌握換屆選舉工作情況,認真研究有關法律問題和工作問題,推動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順利完成,確保選舉過程風清氣正、選舉結果人民滿意。
26.做好人大換屆選舉宣傳工作。宣傳解讀憲法和選舉法等有關規定、選舉工作有關政策和紀律要求等,宣傳民主選舉的生動實踐,為做好選舉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六、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
27.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增強為代表服務的意識,緊緊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項工作。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認真實施代表法,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機制,深入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全國人大代表工作的具體措施,為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參加行使國家權力提供高質量服務保障,使人大代表成為黨和國家聯系人民群眾的重要橋梁,使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成為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
28.推進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建立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前的溝通協調機制,為提出高質量議案建議做好服務保障。認真審議代表議案、辦理代表建議,加強與代表的聯系溝通,積極研究采納代表意見,形成有針對性的答復意見反饋代表。推動建立健全代表建議答復承諾解決事項臺賬,抓好跟蹤落實。完善代表建議重點督辦機制,積極穩妥推動代表議案建議和答復向社會公開。
29.密切常委會同人大代表的聯系。完善和落實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制度,增強計劃性、協調性,拓展聯系深度,增強聯系實效。完善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召開列席代表座談會、專門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對口聯系代表等工作機制,持續深化人大代表對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工作的參與。推動“一府一委兩院”加強和改進聯系人大代表工作。
30.豐富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來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點和優勢,完善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制度機制,通過專題調研、視察、走訪、座談、代表小組活動等方式,了解和反映人民群眾的呼聲期盼。支持地方人大加強代表之家、代表聯絡站等履職平臺建設。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眾意見和要求的處理反饋機制。組織好香港、澳門和臺灣省全國人大代表專題調研和視察。認真辦理代表反映或者轉遞群眾意見和具體信訪事項,繼續落實好全國人大代表來信“建臺賬、建規范、建機制、及時報”工作機制,督促有關方面及時向代表答復、反饋。
31.做好代表服務保障工作。組織代表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開展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專題培訓,在2023年換屆前輪訓一遍。提高代表培訓工作系統化、規范化、專業化水平,緊跟履職需要優化培訓內容,用好用足全國人大網絡學院學習資源。推進全國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臺建設,使之成為代表學習平臺、履職工作平臺、聯系群眾服務支撐平臺。利用多種方式和渠道定期向代表通報重要情況和征求意見,及時向代表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
32.加強代表履職管理監督。全面加強代表的政治、思想、作風、紀律建設,引導代表站穩政治立場,履行政治責任,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引導代表正確處理從事個人職業活動與執行代表職務的關系,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原選舉單位監督。推進代表履職檔案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代表退出和增補機制。
七、服務國家外交大局,深化和拓展人大對外工作
33.緊緊圍繞國家總體外交大局開展人大對外交往。堅持以習近平外交思想為指引,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對外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把推動落實習近平主席重大外交行動成果和與外國領導人達成的重要共識作為首要任務。堅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充分發揮人大對外交往的特點和優勢,有效助力國家戰略,堅定不移維護真正的多邊主義,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34.發揮高層交往的引領作用。按照黨中央統一部署,統籌安排、精心組織好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的外事活動,加強與外國議會和國際及地區議會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增進政治互信、厚植國家友誼,夯實國家關系發展的社會和民意基礎。
35.鞏固和深化多層次、多渠道交流合作。積極運用視頻、信函等多種方式和機制交流、友好小組、研討班等渠道平臺,推進與重點國家和地區大國議會的交流。加強與俄羅斯議會的協調合作,密切各層級交流,辦好中俄議會合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積極做好歐洲各國議會工作,穩妥開展與美國國會交往。做好周邊國家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議會工作。
36.增強人大對外工作針對性、實效性。促進對外工作與外宣工作深度融合,深入宣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積極宣傳中國道路、中國制度、中國成就。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對外交往中的作用,多角度多維度呈現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的生動實踐。圍繞抗疫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維護糧食和能源安全、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等議題開展對外交流,宣介中國堅定不移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維護世界共同利益的決心。圍繞國家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問題主動發聲,圍繞涉臺、涉港、涉疆、涉藏等重大問題積極作為,敢于斗爭,善于斗爭,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八、加強人大制度理論研究和宣傳輿論工作,講好中國民主故事
37.深入研究闡釋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結合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和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深入研究闡釋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研究宣傳工作。發揮中國人大制度理論研究會作用,推動地方各級人大制度理論研究會、高校、科研院所、智庫形成研究合力,講清楚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講清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獨特優勢和顯著功效,深化對人大工作規律特點的認識和把握,形成一批高質量研究成果。
38.加強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傳報道。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主動權,始終堅持新聞宣傳工作正確政治方向,突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保障實現“兩大奇跡”中發揮的根本政治制度功效,緊緊圍繞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中心工作做好宣傳報道。精心組織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和常委會會議的新聞報道,拓展人大立法、監督、代表、對外交往、自身建設等工作宣傳報道的廣度和深度,充分展現人大工作成效和人大代表履職風采。做好社會關注度高、政治敏感性強的重要議題的解讀說明工作,加強輿論引導。落實全國人大新聞發言人制度,繼續做好全國人大常委會新聞發言人、外事委發言人、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工作,對有關問題及時權威發聲,闡明正確立場。
39.創新人大宣傳工作方式方法。統籌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辦好《中國人大》雜志和中國人大網,推進“刊做深、網做大、微信做活、微博做精”,深化“刊網微端”融合發展。改進對外宣傳工作,用生動鮮活方式講述中國人大故事、全過程人民民主故事,讓全社會及國際上更好地了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了解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點和優勢。
九、推動地方人大工作完善發展
40.推動地方人大全面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對地方各級人大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情況的宣傳報道,總結交流地方貫徹落實情況和經驗做法。舉辦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工作交流會。
41.加強與地方人大的聯系。繼續加強與地方人大的工作聯系,密切工作協同,依法進行監督和指導,提升人大工作整體實效。舉辦地方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學習班,組織換屆后的地方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參加學習。
十、按照“四個機關”的定位要求,加強自身建設
42.堅定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認真執行黨的領導各項制度,全面加強自身建設,成為自覺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機關、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權力機關、全面擔負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
43.持續加強理論武裝。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和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及時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和黨中央重要會議、重要文件精神,自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堅持常委會黨組集體學習制度,組織好常委會專題講座。鞏固和深化黨史學習教育成果,把“學史明理、學史增信、學史崇德、學史力行”扎根在思想深處、落實到具體行動中。
44.持之以恒抓好紀律作風建設。增強依法履職觀念,確保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遵守法定程序。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堅持求真務實,保持良好會風,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提高人大工作實效。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結合人大工作特點和定位開展多領域、多層次、經常化、制度化調查研究,充分了解實際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
45.加強全國人大機關建設。全面推進全國人大機關黨的建設,不斷完善貫徹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部署、體現新時代特點、符合人大工作實際的機關黨建制度體系。持續加強政治機關建設,開展政治機關意識教育,教育引導全體黨員干部以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自覺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的監督和指導,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做好中央巡視整改和機關內部巡視整改回頭看工作,務求取得實效。持續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打造“四強”黨支部,推動黨建業務深度融合。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打造政治堅定、服務人民、尊崇法治、發揚民主、勤勉盡責的人大工作隊伍。有計劃地安排人大機關同其他國家機關間的干部合理交流。
46.加強全國人大機關數字化、信息化建設。編制并實施全國人大機關信息化建設規劃。加強機關一體化綜合辦公平臺、全國人大機關綜合信息系統(政務內網門戶網站)建設,優化整合各項工作應用系統,確保運行安全、可靠。推進各級人大信息系統互聯互通、資源共享。探索利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為人大各方面工作提供高效服務保障。
十一、認真做好重要會議的籌備工作
47.認真做好大會服務保障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認真履行憲法賦予的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職責,圓滿完成大會各項議程。提前組織代表研讀討論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修正草案,認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為大會審議做好準備。
2022年是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們黨將召開具有重大而深遠意義的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全國人大代表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深刻認識“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深化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全國人大代表工作的具體措施》,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職,使發揮代表作用成為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一、抓緊抓好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和會議精神這一重大政治任務
1.組織開展代表專題學習培訓,加強代表政治思想建設。將持續深入學習貫徹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切實做到黨中央的決策部署開展到哪里,學習貫徹就跟進到哪里。制定組織全國人大代表深入學習貫徹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方案,開展代表專題學習培訓,在2023年換屆前輪訓一遍。通過學習幫助代表站穩政治立場,履行政治責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覺把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依法履職的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代表要正確認識代表的角色定位、職責使命和行權方式,對代表身份的認識不能走偏、對肩負職責的定位不能走偏、對履職行權的范圍不能走偏,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服務。
2.按照“四個機關”的定位和要求,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四個機關”的定位和要求,進一步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代表工作的領導,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加強代表聯絡機構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機制,整合加強代表工作力量,為代表更好依法履職提供制度化、系統化、規范化的支持和保障。
二、認真做好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有關工作
3.貫徹落實黨中央部署要求,做好關于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換屆選舉的有關文件準備。依照憲法和選舉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貫徹落實黨中央部署安排,研究起草關于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以及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分配方案等選舉工作文件。加強與有關部門和省級人大常委會的聯系,會同各選舉單位做好選舉工作。依法做好代表資格審查等工作。
4.做好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組織工作。按照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有關辦法的要求做好選舉各項工作,落實好疫情防控要求,確保選舉安全、平穩、有序。
三、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組織服務工作
(一)做好大會前各項準備工作
5.組織代表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通過集中培訓、網絡學習等多種形式組織代表深刻學習理解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的重大意義,深刻認識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精神上來。
6.組織代表開展集中視察。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統一安排,各選舉單位組織代表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全面了解本地區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認真聽取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
7.組織代表研讀討論擬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有關法律草案,向代表通報有關情況。會同各選舉單位做好代表研讀討論有關法律草案的組織服務工作,組織好在京代表的研讀討論活動,認真收集并研究采納代表意見建議。舉辦部分全國人大代表情況通報會,向代表通報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情況等。向代表書面通報202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總體情況。通過中國人大網和代表工作信息化平臺向全體代表推送相關材料。
8.按照“內容高質量”要求,協助代表醞釀提出高質量議案建議。通過代表工作信息化平臺及時將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和立法、監督、代表工作計劃以及代表議案建議相關工作資料等推送給代表,落實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前與承辦部門溝通機制,幫助代表提高議案建議質量。支持協助代表利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臺提交議案建議。
(二)做好代表出席大會的服務保障工作
9.做好代表審議各項議案和報告的服務保障工作。認真總結經驗做法,進一步優化技術方案,做好各項組織協調保障工作,增強網絡視頻聽會效果,不斷提高收集處理代表審議意見工作效率。結合常委會工作報告的內容和重點,向代表提供專題材料。通過多種形式聽取代表對常委會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和對人大工作的意見建議,認真研究處理代表通過“我向委員長建言”小程序提出的意見建議。加強對代表意見建議的梳理分析,及時轉送有關部門作為改進工作的重要參考。
10.做好代表議案建議處理工作。協助代表把好議案建議的政治關、質量關。正式使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臺開展代表議案建議全流程處理,進一步完善議案建議分辦協調工作機制,提高分辦的準確性。
11.嚴格落實改進會風會紀各項措施。加強代表會風會紀學習教育,嚴格遵守大會各項紀律和保密規定,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嚴格住會制度和請假制度,確保會議出席率。將代表出席大會、代表團會議、小組會議情況和會風會紀情況記入代表履職檔案。
12.協助支持代表宣講大會精神。為代表在大會閉幕后向本地區本單位本部門宣講大會精神提供服務保障,通報交流代表積極宣講大會精神、帶頭貫徹大會精神的有關情況。
四、加強常委會同代表的聯系,統籌推進聯系代表工作
13.發揮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聯系代表的示范作用,推進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常態化、機制化。增強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工作的計劃性、協調性,結合常委會組成人員參加會議、立法調研、執法檢查、專題調研等活動,通過多種方式與代表保持經常性聯系,增強聯系實效。
14.不斷完善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聯系代表工作機制。健全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聯系相關領域、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全國人大代表的工作機制,做好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聯系代表情況收集和報告工作,及時交流通報工作情況和有關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