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一個國家的民主狀況作出最為客觀、全面、準確的評價?標準問題至關重要。因為適用不同的標準進行評價,往往會得出不同的結論,有時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結論。所以,建立一套科學完備的標準體系,對于我們正確認識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本質特征和優勢功效,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增強制度自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由民主實現形式的多樣性決定,對民主的評價標準也不應是唯一的。對一個國家的民主狀況進行評價,涉及兩個問題:一是由誰來評價,二是怎么評價。眾所周知,民主不是一種制式的產品,全世界都一個模式、一個規格。實現民主有多種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一個國家選擇什么樣的國家制度,走什么樣的政治發展道路,實行什么樣的民主,是由這個國家的歷史文化、社會性質、經濟發展水平決定的。因此,對這個國家的民主狀況進行評價,不能脫離這個國家的實際情況,不能忽略這個國家人民的真實感受。如何對民主的優劣好壞作出評價,在這個世界上沒有統一的、普適性的標準,更不應該有唯我獨尊的“霸王標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主是各國人民的權利,而不是少數國家的專利。一個國家是不是民主,應該由這個國家的人民來評判,而不應該由外部少數人指手畫腳來評判。國際社會哪個國家是不是民主的,應該由國際社會共同來評判,而不應該由自以為是的少數國家來評判。實現民主有多種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用單一的標尺衡量世界豐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單調的眼光審視人類五彩繽紛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绷暯娇倳浀倪@段話,深刻回答了“一個國家是不是民主,由誰來評價,怎么評價”這樣一個根本性問題。由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鞋子合不合腳,穿了才知道。一個國家的民主狀況如何,這個國家的人民最有發言權,實踐最有發言權。由民主實現形式的多樣性決定,評價標準不應是唯一的。
評價中國民主必須適用中國標準,這樣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我國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在我們黨帶領中國人民實現當家作主的偉大實踐中生長起來的,是中國人民對人類政治文明發展所作出的原創性貢獻,它根植于中國的土壤,帶有鮮明的中國特色,顯示出無可比擬的優勢,深受中國人民的擁戴。全過程人民民主究竟好在哪里?只有中國人民最有發言權,只有適用中國自己的標準才能得出正確結論。過去很長一段時間,由于我們在民主領域里沒有構建起相應的話語體系和評價標準,所以有理說不清,說了沒人聽。一些人用西方的政治概念和原理來描述中國的民主現象,用西方的政治邏輯來解釋中國的民主實踐,導致雖然我們在民主政治建設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卻在錯誤“尺子”的衡量下被曲解被忽視。世界上還有極少數人,習慣于居高臨下,對我國民主評頭論足、指手畫腳,似乎用他們的標準來衡量,我們在很多方面都不達標,都難入他們的“法眼”、不合他們的“胃口”。實踐充分證明,“失語就要挨罵”,在如何評價民主這個問題上,如果我們不掌握話語權,不掌握標準的制定權,我們將永遠擺脫不了“有理說不清,說了沒人聽”的被動局面。我們已經有了成功的民主實踐,同樣,我們也應該有一套完備的話語體系和評價標準。這樣我們才能把中國的優勢講清楚,防止被別人帶節奏、貼標簽,也使中國民主從理論和實踐上更加完整、自洽。
中國標準產生于中國的民主實踐,它能使我們真正讀懂看清中國民主。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什么是民主、如何評判民主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鮮明提出評價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八個能否”標準。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了“八個能否”的標準,并創造性地提出評價一個國家民主不民主的“四個要看、四個更要看”的標準,即要看人民有沒有投票權,更要看人民有沒有廣泛參與權;要看人民在選舉過程中得到了什么口頭許諾,更要看選舉后這些承諾實現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規定了什么樣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規則,更要看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執行;要看權力運行規則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權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監督和制約。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闡明了我們黨關于民主的立場、觀點、方法,體現了深邃的政治思維、理論思維、實踐思維,標志著我們黨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達到了新的高度,為推動人類政治文明進步貢獻了中國智慧。從“八個能否”到“四個要看、四個更要看”,這意味著我們終于擁有了評價民主的中國標準。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同樣也是評價中國民主標準的本質和核心。中國標準把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當家作主作為評判真偽民主的關鍵,它的每一條都緊緊圍繞“人民當家作主”,它是體現我國國家性質的標準。中國標準具有深厚的實踐基礎和理論基礎,它產生于我們黨帶領人民實行當家作主的偉大實踐中,是對馬克思主義民主政治的繼承和發展,它能使我們真正讀懂看清中國民主。
按照中國標準來衡量,中國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按照中國標準來衡量,中國民主真正做到了人民當家作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第一,在我國,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不僅享有投票權,還享有對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這些權利說明,在我國,行使投票權僅僅是人民民主權利的開始,除了投票權,人民還享有廣泛的參與權。人民能夠全過程、全鏈條、全天候地參與到國家、社會事務和經濟文化事業的管理中,把國家發展進步的前途命運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第二,中國共產黨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國共產黨的初心使命就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由人民選出的人大代表始終踐行“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大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投身脫貧攻堅戰、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人民戰爭,小到在人代會上的每一次發言都代表人民的意志,代表們在履職中始終確保人民的心聲得到最大程度反映,人民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體現。第三,在中國共產黨的帶領下,我們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一整套民主政治制度,在憲法中作出相關規定,并制定了全國人大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地方組織法等一系列法律,真正將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個環節彼此貫通起來。正是這些制度和法律的有效執行,為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提供了完備的制度平臺和堅強的法治保障,促使我國民主政治建設呈現巨大生機活力,民主政治建設的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完善。第四,在權力運行方面,我國厲行法治,依法科學配置權力,明晰權力邊界,這就意味著我國權力運行的規則和程序必然是法定的、民主的、科學的。與此同時,黨和國家探索構建了一套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科學有效的監督體系,包括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監察監督等,確保權力真正受到人民監督和制約。實踐表明,中國民主真正做到了人民當家作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
總之,中國標準的提出,使我們有了更大的底氣和更加充足的信心,這也為不斷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更好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增添了強大的動力。
(來源: “全國人大”微信公眾號)
(責編:徐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