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連續開展大氣、水、土壤、固廢等生態環保領域法律和相關決定的執法檢查后,今年3月至6月,又開展了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推出本屆生態環保領域監督工作的“壓軸之作”。
栗戰書委員長指出:“這次環保法執法檢查也是對本屆以來生態環保法治建設工作成效的一次全面回顧和檢驗評估。”在本屆常委會“收官”之年,就環境保護法這一生態環保領域“基本法”開展執法檢查,可以說是在此前生態環保治理成效基礎上的乘勝追擊、鞏固“戰果”之舉,顯示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有始有終,踔厲奮發,不達目標不罷休的決心和信心。
把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向高潮。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博大精深,蘊藏著深厚的理論基礎、文化底蘊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深刻回答了為什么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什么樣的生態文明、怎樣建設生態文明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延續此前監督工作的寶貴經驗,此次執法檢查繼續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檢查組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核心要義、精神內涵、實踐要求和巨大功效,把思想和行動緊緊統一到這一重要科學思想上來。同時,每次檢查,每到一地,每場座談會,檢查組都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要內容,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把它貫徹到工作的全過程。面向公眾,檢查組進一步加大法律學習宣傳力度,通過“學習強國”知識專項答題、問卷調查等形式,有力推動各方面學習法律知識,提高法治意識。本屆生態環保領域執法檢查學習強國專項答題總計1.78億人次。可以說,人大執法檢查的過程,就是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過程,就是思想偉力注入全社會的過程。
全面貫徹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監督權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參與行使國家權力的重要范疇。反過來說,在人大監督過程中,代表作用發揮得怎么樣,就決定了監督工作開展得怎么樣。代表作用發揮得越好,就意味著人大監督工作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越把人民群眾的關切作為著力點,把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作為評價標準。代表作用發揮得越好,就意味著在閉會期間,人大代表“全天候”地聯系人民群眾聯系得越好,“全過程”地代表人民群眾參與行使國家權力代表得越好。此次環保法執法檢查在全過程、各環節邀請人大代表參加,召開五級人大代表座談會,廣泛組織475名代表開展專題調研,帶頭貫徹實施法律,就地就近就便開展監督。實踐證明,通過全面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人大代表成為人大監督汲取民意的源頭活水,人大監督真正把“人民”二字貫穿到了全過程。
創新形式把監督實效提升到一個新水平。人大監督不是走過場,而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衡量一項人大監督工作開展得好不好,有沒有“真找準問題、真抓住問題、真解決問題”是關鍵。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始終把提升監督實效作為一項重大課題,在“發現問題”上下功夫。在這方面,此次環保法執法檢查就是一次集中體現。從堅持“依法”監督,逐條對照法律條文進行檢查,推動在法治軌道上治理污染,保護生態環境,到摸排暗訪、不打招呼、直奔現場,“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檢查什么問題,哪里問題突出就去哪里檢查”,“不搞評功擺好那一套”;從上下聯動提升人大監督強大合力,各地人大常委會或自行帶隊開展執法檢查,或與檢查組同步開展執法檢查,或克服疫情影響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執法檢查,到委托有關技術機構對環境保護法實施情況進行第三方評估,提高監督工作的科學性、專業性……每一項舉措都行得通、真管用,切實把監督實效提升到了一個新水平。
檢查報告反映本屆生態環保法治建設“總體表現”。環境保護法是環境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它規定了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由環保法的這一地位所決定,檢查環境保護法的實施成效,其實就是對本屆以來生態環保法治建設工作成效的全面回顧和檢驗評估。那么,本屆以來生態環保法治建設“總體表現”怎么樣?從檢查報告可以看到:我國環境狀況發生歷史性變化,環境質量顯著改善,生態系統得到持續修復,生態環保法律體系基本形成;環境保護法定職責不斷落實,環境保護主要法律制度不斷落實,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更加嚴格……綠水青山的“生態顏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數”同步提升,取得了世界公認的顯著成效。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依法保護生態環境方面交出了令人民滿意的“成績單”,在污染防治和生態環保全局工作中貢獻了一份不可或缺的人大力量。
“五年之約”,一一兌現。一個青山常在、綠水長流、空氣常新的美麗中國,正在從藍圖一步步變成生動的現實!
(來源: “全國人大”微信公眾號)
(責編:徐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