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穩則國家穩,制度強則國家強。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戰略高度出發,對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確要求,強調“我們要圍繞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實現新時代新征程黨和人民的奮斗目標提供堅實制度保障”。
經過70年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實踐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煥發出蓬勃生機和活力,充分證明了這一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夠有效凝聚全體人民力量一道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好制度,必須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要牢記初心使命,堅定制度自信,增強歷史主動,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更好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
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充分發揮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從“保證全面有效實施憲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人大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在密切同人民群眾聯系中的帶頭作用”四個方面深刻闡述了要充分發揮人大的作用,為在新征程上推動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指明了努力方向。
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法律是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責。充分發揮人大保證全面有效實施憲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就要堅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確保憲法法律得到有效實施,確保各國家機關都在憲法法律范圍內履行職責、開展工作。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就要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人大監督是具有法定權威、代表人民的監督。充分發揮人大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就要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健全人大對“一府一委兩院”監督制度,確保各國家機關依法行使權力,確保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和實現。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關鍵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充分發揮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眾聯系中的帶頭作用,就要確保人大代表站穩政治立場,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豐富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黨領導國家政權機關的重要制度載體,也是黨在國家政權中充分發揚民主、貫徹群眾路線的重要實現形式,具有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保證黨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的顯著優勢。前進道路上,要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開展工作,加強人大常委會領導班子和人大機關工作隊伍建設。始終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按照“四個機關”的要求,切實加強人大機關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打造政治堅定、服務人民、尊崇法治、發揚民主、勤勉盡責的人大工作隊伍,定能不斷提高新時代新征程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
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宏偉目標催人奮進,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使命光榮、責任重大。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自覺做到“兩個維護”,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充分發揮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優勢功效,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而不懈奮斗。
(來源:人民日報)
(責編:高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