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始終高舉的旗幟。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后,我國建立了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同這一國體相適應,在政體上,實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審議通過新中國第一部憲法,標志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式建立,為中國人民當家作主提供根本政治制度保障。風雨兼程70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深深植根于中國大地,得到廣大人民認同和擁護,顯示出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保證黨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確保把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兩個結合”的重大成果,是黨領導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中國共產黨一經誕生,就把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作為初心和使命。我們黨立足國情實際,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為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進行了不懈探索和奮斗。從罷工工人代表大會、農民協會到工農兵代表大會,從“三三制”參議會到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經過艱辛探索和實踐,最終建立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70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鞏固、完善、發展,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實踐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有效保證國家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前進,有效保證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周期率,有效保證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
新時代人大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人大工作,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全面加強,召開黨的歷史上首次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對現行憲法進行第五次修改,全面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憲法權威和尊嚴進一步樹立;一批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相繼出臺或修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臻完善;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幸福;設立代表工作委員會,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人大代表作用得到更好發揮;按照“四個機關”的定位要求,人大及其常委會自身建設不斷加強。新時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最重大的成果,是形成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標志著我們黨對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加強國家政權建設的規律性認識達到新的高度,為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保證在黨的領導下形成國家治理的合力,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匯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新征程上,必須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這一根本政治制度全面貫徹、有效運行,將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要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建設,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現實體現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各方面。要深化立法領域改革,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制度體系,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健全人大對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監督制度,完善監督法及其實施機制,強化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產管理、政府債務管理監督。豐富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讓人大工作更好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歷史的畫卷在砥礪前行中鋪展開來。我們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總結歷史經驗,勇擔時代使命,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穩中求進推動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的貢獻。
(作者為《中國人大》雜志社總編)
(來源:《中國人大》雜志2024年第16期)
(責編:高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