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鄉鎮人大開展評議工作的思考
監督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一項重要職權,監督成效如何是衡量鄉鎮人大工作水平的重要標尺。近年來,江蘇省丹陽市訪仙鎮人大在行使監督權的過程中,發現開展評議活動是強化人大監督的一種好形式,評議活動充分運用了調研、視察、詢問和聽取報告等方式為民行權。搞好鄉鎮人大的評議工作可以成功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和人大代表參政議政的積極性,對促進和推動鄉鎮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各項工作都具有積極意義。
訪仙鎮人大結合本鎮重要工作事項,逐年組織開展對依法行政等工作的評議,得到了老百姓的積極回應,社會反響較好。但從鄉鎮人大組織開展評議工作的實踐看,目前開展的評議工作還不夠規范統一,未能達到理想的質量效果,實際運作還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問題,仍需要我們認真研究思考,不斷探索完善。
一、鄉鎮評議存在的問題
1、評議程序自由度過高。評議工作從啟動到評議,應該經過選定部門、安排準備、組織動員、開展調研、征求意見、會議評議、民主測評、反饋評議意見、督促整改落實等多個環節,但實際上這些程序已被人為簡化和淡化,開展工作評議只有事前調研、會議評議、反饋情況三個步驟。評議的內容要求標準不一,涉及面太多,專項工作評議沒有重點、隨意性較大。有的評議只是表面文章,疲于應付,現場測評結果不對外公開,社會關注度不高。
2、質量效果欠理想。鄉鎮組織開展評議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被評議單位自查自糾的雷同度較高,問題大多歸結于工作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各單位的特性被忽略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議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3、調研內容缺深度。人大開展的工作評議調查,由于時間安排比較匆忙,投入人力、精力和時間有限,初次調查研究不夠深入,對評議事項的真實情況了解不夠客觀、全面、深入,收集表面體現出問題的意見較多,但深入實際發現本質存在的問題較少。缺乏回訪調查、深挖問題的步驟,征求意見建議的渠道過于狹窄,因此形不成有深度、有價值、有指導意義的調研報告,效果不佳。
4、整改措施不到位。測評結束后,雖然被評議部門也作了表態發言,對整改落實做出承諾,人大也將評議意見及時進行反饋,督促整改落實。但多數情況是評議“一評了之”,評議意見“一轉了之”,“評也評了,而問題還是問題”,沒有真正督促整改,難以體現人大監督權威和工作實效。
二、對現狀的思考
鄉鎮人大綜合運用法律賦予的調查權、審議權、詢問權開展工作評議,從決策、執行等環節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督促和支持部門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這不僅是人大履行好法律賦予的職責,更體現了人大監督的權威性。同時,人大以工作評議的方式督促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使司法機關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維護司法權威,這對于促進鄉鎮法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鄉鎮人大通過開展工作評議,糾正履職中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可以有力地推動地方經濟社會健康、和諧、高質量的發展。
三、促進鄉鎮評議的建議
1、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領導是鄉鎮人大主席團開展工作評議的前提。一是取得黨委的同意。鄉鎮人大主席團開展評議工作前要向同級黨委提出開展工作評議的請示,由黨委決定是否開展工作評議,對誰進行工作評議。二是得到政府的支持。被評議部門在評議工作中要總結工作開展情況,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人要作表態性發言。三是主動邀請黨政領導參加。評議動員會、評議調查、集中評議等重要節點,鄉鎮人大主席團要主動邀請黨政領導參加,為工作評議提要求,強化黨委對評議工作的領導。四是主動報告工作。鄉鎮人大主席團及時向鄉鎮黨委、政府報送評議調查報告和評議發現的違紀違規線索,強化工作評議成果應用。
2、細化評議階段性任務。通過制定更加詳細的評議工作方案來明確各階段的工作任務和方法措施,將時間節點明確到位,規范評議流程并建立評議存檔制度,從而減少缺項漏項。要把好評議工作的制度建設關,制定比較詳細、科學完善、操作性強的評議工作辦法,明確評議工作的原則、方法、程序和結果的應用,用制度來保障評議工作實施方案的合法性、科學性、合理性。
3、鉆研評議深度。人大評議的真正目的是為了解決群眾訴求,推進工作改進,這就要求鄉鎮人大必須把評議的深度提升、質量提高,而不是簡單地開一兩個會議走走過場。一是調查范圍要廣泛。要組織代表認真聽取被評議單位的工作情況匯報,分批次征集基層群眾和服務對象的建議意見,避免調查研究的片面性。比如訪仙鎮人大專項評議依法行政時,組織代表深入了解電信分局的運行運作等情況,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資料。二是調查力量要專業。在稅務分局舉行座談會時,代表發現其單位的專業性較強,很多專業術語不易理解,這就對鄉鎮稅務工作的科普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被評部門如若專業性較強,在前期宣傳時就要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廣泛的普及指導,才能讓代表所提建議的準確性和可操作性更強,更具說服力。三是自查自糾要實在客觀。不能把報告寫成大同小異的工作總結和工作計劃,應對掌握的反饋情況認真分析,通過集體討論,形成客觀全面、有針對性的報告。
4、強化整改措施。人大代表和基層群眾并不奢求通過一次鄉鎮人大評議能夠一下子解決所有問題,而在意的是人大評議走過場,不把群眾當回事。為此,鄉鎮人大要真正突出代表和群眾的主人翁地位,確保人大評議的透明化和規范化,要重點向社會公開評議內容、公開測評結果、公開評議意見、公開整改方案、公開整改情況等等。一是完善人大評議的責任制度。對群眾有意見、整改不力的部門,鄉鎮人大應繼續聽取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并再次進行滿意度測評,防止重評議程序,輕工作整改。二是要及時送達評議意見書。人大評議意見書一旦形成并獲得人大主席團或評議小組討論通過后,就要及時送達被評部門,并報送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涉及到駐鄉鎮部門的還要及時報送其主管部門,督促被評部門盡快制訂整改計劃并限期整改到位。三要鄉鎮人大要主動自我總結和糾偏。由于受專業條件限制,鄉鎮人大主席團或評議小組有時所提建議過于籠統、缺乏專業性而讓被評議部門無從下手,難于實施。所以鄉鎮人大要主動正視問題,加強代表培訓、優化整改方案,以便整改工作切實可行。四要抓好整改意見的跟蹤督查回訪工作。整改意見只有落地、方能見效,鄉鎮人大應該盡心盡力地組織代表跟蹤督查被評部門制訂方案、組織代表視察回訪、提出后續整改意見等,要反復督促被評部門認真落實,并盡量從健全制度上確保相關問題得到根本解決。(本文由訪仙鎮人大供稿)
(責編:劉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