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在太原召開第二十六次全國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主要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總結成績,交流經驗,推動做好下一步地方立法工作。
山西省委、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這次會議,為會議的順利召開做了大量工作,樓陽生書記親自出席,剛才發表了熱情洋溢的講話,講得很好,對大家討論也一定會有啟發。
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召開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回顧我們黨加強法治建設、全面依法治國的歷程,總結十八大以來法治建設發生的歷史性變革、取得的歷史性成就,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面依法治國作出戰略部署。總書記的重要講話,高屋建瓴、視野宏闊、內涵豐富、思想深刻,體現了深遠的戰略思維、鮮明的政治導向、強烈的歷史擔當、真摯的為民情懷,是指導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獻。
總書記在講話中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這就是,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以解決法治領域突出問題為著力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這一指導思想,高度凝練地闡釋了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總原則、著力點,為全面依法治國各項工作指明了方向。
總書記從11個方面部署了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工作:一是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三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四是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五是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六是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七是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八是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九是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十是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十一是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這“十一個堅持”,涵蓋了全面依法治國理論和實踐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問題。
中央這次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是我們黨和國家歷史上召開的第一次法治工作會議,最重大的成果是確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在黨的十八大以來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的實踐中形成和豐富發展的,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系統完備,從歷史和現實相貫通、國際和國內相關聯、理論和實際相結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全局和戰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創造性地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構筑有力法治保障;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門研究全面依法治國,出臺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全面依法治國進行頂層設計、描繪了宏偉藍圖;黨的十九大對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提出了新任務,明確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確立了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路線圖、時間表;十九屆二中全會專題研究憲法修改,由憲法及時確認黨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以更好發揮憲法的規范、引領、推動、保障作用;十九屆三中全會站在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的高度,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統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工作,到目前,總書記已經主持召開了3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全體會議,就全面依法治國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在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總書記提出“十個堅持”,系統闡述了全面依法治國的若干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十九屆四中全會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角度,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作出部署;十九屆五中全會在制定“十四五”規劃建議時,再次就全面依法治國作出部署,對進入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立法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領導全黨開展的這一系列的工作實踐、理論創新,應運而生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其中,最為集中的體現在黨的十八大報告、十八屆四中全會文件、黨的十九大報告、第一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會議上的講話和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產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這一重要思想,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在法治問題上的理論成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這一重要思想,堅持馬克思主義法律觀,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彰顯了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智慧,從我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實踐中探索自己的法治道路,借鑒國外法治有益成果,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系。這一重要思想,明確提出“兩個不動搖”,就是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同西方所謂“憲政”有著本質區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和發展道路的根本原則。
學習貫徹和宣傳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全國人大、地方人大在立法工作中都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準確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義、明確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國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點任務、重大關系、重要保障,自覺把立法工作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來考慮、來謀劃、來推進,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法治保障。
接下來的會議,要緊緊圍繞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研討。
第一,在立法工作中,首要的是吃透習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義,堅持黨的領導,準確把握黨中央精神。
堅持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也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鮮明立場和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特征。不管是國家立法還是地方立法,第一位的就是要把黨的領導這一重大政治原則貫徹好、堅持好。
我們必須清醒認識到,全面依法治國決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而是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要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通過法治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效實施。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不是對立的,而是統一的。我國法律充分體現了黨和人民意志,我們黨依法辦事,這個關系是相互統一的關系。我們必須牢記,黨的領導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國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法治最大的區別。離開了黨的領導,全面依法治國就難以有效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建不起來。過去,有一種“黨大還是法大”的聲音,這是一個政治陷阱、是一個偽命題。我們說,不存在“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是把黨作為一個執政整體、就黨的執政地位和領導地位而言的,具體到每個黨政組織、每個領導干部,就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有些事情要提交黨委把握,但這種把握不是私情插手,不是包庇性的干預,而是一種政治性、程序性、職責性的把握。
具體到地方立法,就是要按照總書記在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40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圍繞貫徹黨中央關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地方黨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大政方針的決策部署,自覺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對標對表,同黨中央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對標對表,同總書記關于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對標對表,同總書記對地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對標對表,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第二,堅持立法為了人民、依靠人民,回應人民群眾對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
地方立法要立足于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關注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繼續推進就業、教育、醫療、社保、住房、養老、食品安全、生態環境、社會治安等領域的惠民立法。重點推動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等方面立法,健全完善各種公共服務保障體系和惠民長效機制,依法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品質提升。
在立法工作中,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廣泛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建設好基層立法聯系點和代表之家、代表聯絡站,完善立法聽證、論證、座談、評估、公開征求意見等機制,不斷拓展人民參與立法的有效途徑,使立法更好匯聚民智、體現民意。
第三,緊密結合地方實際,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推動解決實際問題。
今年以來,地方人大圍繞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結合當地實際,發揮了地方立法的獨特作用。有20多個省市及時作出有關依法防控疫情的決定,推動在法治軌道上抗擊疫情。湖南、湖北、廣東、青海等地及時制定、修改有關野生動植物保護的法規,作出禁食野生動物的決定。天津、陜西等地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立法,將疫情防控經驗制度化、規范化。安徽、河南、甘肅等地出臺規范文明行為、加強醫療衛生管理、發揮中醫藥作用、關愛醫護人員的法規。圍繞推動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北京、江蘇、四川等地制定優化營商環境、保護企業權益、便利政務服務、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等法規,推動復工復產、提振經濟;山西、上海、浙江等地制定促進科技創新、發展新型產業等法規,推動優化經濟結構;吉林、黑龍江、山東、貴州、寧夏等地制定飲用水衛生、家庭教育、物業管理、家政服務、養老保障等法規,推動解決民生難題。在助力打好三大攻堅戰方面,內蒙古、河北、海南、重慶、云南等地制定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等生態環保領域的法規;遼寧、廣西、浙江等地制定加強地方金融監管的法規,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西藏、新疆等地制定反恐、民族團結等法規,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福建、江西等地制定鄉村振興、農村公路、農村供水、村莊規劃、農村牧區扶貧開發等法規,推動如期完成脫貧攻堅目標。
從地方實際出發,解決突出問題,這也是總書記對立法工作的要求。地方立法一定要有地方特色,需要幾條就定幾條,能用三五條解決問題就不要搞“鴻篇巨制”。國家已經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要通過地方立法細化、具體化,打通“最后一公里”。屬于地方事權范圍內的,只要有利于深化改革、激發社會活力、促進民生改善,地方人大在立法權限內都可以積極探索,發揮補充、先行、創制的作用。地方立法要善于通過“小切口”解決實際問題,不要搞“大而全”、“小而全”,可以搞一些“大塊頭”,也要搞一些“小快靈”,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這方面,山西省人大有一些好的做法,通過創制性立法“量身定制”解決實際問題,既制定出臺了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條例、紅色文化遺址保護利用條例,又根據人民群眾和社會生活對法律的需求,特別是圍繞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轉型發展的要求,制定了一批針對具體事項、具體工作,具有很強針對性、很適用管用的法規,如關于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行政管理事項的決定、關于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規定、關于支持和保障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一枚印章管審批條例、政務數據管理應用條例、警務輔助人員條例、保障和促進縣域醫療衛生一體化辦法,還有禁止公共場所隨地吐痰條例、禁止野外用火條例等,山西省機關運行保障條例也非常有特色,這是我國首部關于機關運行保障的地方性法規。這些地方性法規在實踐中的作用正在逐步顯現出來。
區域協同立法是近年來地方立法工作的創新實踐,要認真總結經驗,不斷推進和完善這項工作。北京、天津、河北人大同步通過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江蘇、浙江、上海人大常委會同步作出關于促進和保障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云南、貴州、四川人大常委會正抓緊協同制定赤水河流域保護條例,努力實現該流域法律保護由“三省分立”到“三省共立”,執法檢查由“三省行動”到“三省聯動”。其他一些省(區、市)在這方面也有一些探索,大家可以相互交流借鑒。
第四,維護國家法治統一,處理好上位法和下位法關系。
維護國家法治統一,是一個嚴肅的政治問題。2015年立法法修改,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目前,我國有地方立法主體353個,包括31個省(區、市)、289個設區的市、30個自治州和3個不設區的地級市。這些年來,地方立法工作有了積極進展,總體情況是好的,但也存在違背上位法規定、“立法放水”等問題。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進行備案審查時,就發現并糾正了一批同上位法不一致的法規規章。
在好幾年前,祁連山生態破壞問題受到廣泛關注,這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地方立法違反上位法規定。國家公布實施的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了自然保護區禁止的10類活動,包括狩獵、開墾、燒荒、砍伐、放牧、捕撈、采藥、開礦、采石、挖沙。本來,地方立法應嚴于國家立法,但是,《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卻將國家禁止的10類活動縮減為3類,僅保留狩獵、墾荒、燒荒3項,而這3項恰恰很少發生。這一地方立法就是典型的“放水”。
地方立法和國家立法構成完整的國家法律體系,既要相互補充、支持,又要協調統一,做到科學完備。地方立法不能與國家立法相抵觸,不能違反上位法。全國人大常委會要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對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法規、規范性文件必須堅決予以糾正和撤銷。去年12月1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通過了《法規、司法解釋備案審查工作辦法》,按照“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工作要求,對備案審查工作各個環節作出更加細化的規定。要認真實施立法法、監督法和有關工作辦法,堅持依法立法,確保地方性法規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協調一致、有效銜接。
第五,堅持急用先行,區分輕重緩急,努力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
就全國來講,我們已經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但是,這不等于立法任務就已經完成,還要加快完善和發展,使之更加科學完備、統一權威。本屆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已審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制定法律23件,修改法律71件次,作出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31件。今年以來已經召開了8次常委會會議,其中3次是加開的,每次會上都有立法議程,最多的一次審議了16件法律案,完成了一批緊急、重大的立法任務。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國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工作任務都很重。要緊緊圍繞十九屆五中全會確定的250多項重大舉措、13項“專門行動”,謀劃立法項目,特別是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提出的重點領域立法,包括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物安全、生態文明、防范風險、涉外法治等重要領域立法,抓緊補齊數字經濟、互聯網金融、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新應用方面的法律短板,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都要積極推進,確保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今年5月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民法典,這是我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提出,要總結編纂民法典的經驗,適時推動條件成熟的立法領域法典編纂工作。有建議提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可適時啟動行政法典的編纂工作。我認為這是一個重大建議,大家可以就此進行研討。
第六,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立法工作隊伍。
這些年來,各地人大高度重視立法隊伍建設,著力解決立法人才“進得來、用得上、留得住”的問題,都有一些好的經驗做法。廣東創新立法人才培養機制,評選立法領軍人才、骨干人才和專業人才;浙江出臺加強新時代立法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把立法人才隊伍納入黨管人才總體規劃,探索從律師、專家學者中公開招聘高級立法專員,適當增加有法治實踐經驗尤其是立法經驗的委員人數;山西在加快人才培養、優化隊伍結構、推動干部交流方面下了很大力氣,力度很大。其他省(區、市)也都有很多好的做法,我就不一一點了。希望地方人大繼續抓好立法隊伍建設,加強立法人才培養,推動立法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不斷提高做好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本領。
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做好新時代立法工作,是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的共同任務。黨中央即將印發法治中國建設規劃和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要按照各自職責權限研究部署貫徹落實的具體舉措,形成立法工作合力。無論是確定項目、調研起草還是征集意見、審議把關,全國人大常委會都要重視和聽取地方人大的意見建議。地方人大立法中涉及合憲性合法性判斷、法律解釋、法律詢問、立法技術等方面的事項,可以及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全國人大常委會要及時負責地予以研究答復。要認真總結和推廣地方立法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共同加強立法理論和實踐研究,繼續辦好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和立法法培訓班,支持地方人大加強立法隊伍和能力建設。
接下來,大家還要進行深入交流討論,主題就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相信這次會議一定能取得圓滿成功、實現既定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