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這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和人大工作最核心的主題。那么,人大工作為什么必須堅持黨的領導?我們可以從以下四個維度,對這個問題作出回答。
第一,從憲法確立的黨的執政地位看,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是依憲治國的一項重要內容。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運所系”?!包h的領導是黨和國家事業不斷發展的‘定海神針’。”“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領導力量?!边@是總結黨的百年奮斗史得出的科學結論,具有充分的歷史依據、理論依據、現實依據,具有深刻的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
山雄有脊,房固因梁。我們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從誕生之日起,我們黨就始終高舉馬克思主義偉大旗幟,堅持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社會主義信念,把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作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歷經長期浴血奮戰、艱苦奮斗,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成就,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進入新時代并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一百年來,黨團結帶領人民書寫了中華民族幾千年歷史上最恢宏的史詩,繪就了人類發展史上的壯美畫卷,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展現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總結歷史經驗和教訓,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偉大實踐中,在推進社會革命和黨的自我革命的偉大斗爭中,得出一個重要結論:“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span>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寫入憲法,進一步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確認了黨在國家政權結構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核心地位,從而為黨對人大工作實行全面領導提供了憲法依據、法理基礎和法治保障。由此推論,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是依憲治國的重要內容,是實行社會主義法治的題中應有之義。維護黨的領導,就是維護憲法的權威和法治的尊嚴;反之,就是損害憲法的權威和法治的尊嚴。
第二,從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發展的歷史進程看,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有其深刻的歷史必然性。
中國共產黨自誕生之日起,就把“人民”寫在自己的旗幟上,以人民為中心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政治立場。以人民為中心,從國家政權設計的角度講,就是要保證人民當家作主,這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不是一句口號、不是一句空話,必須通過一定的制度載體,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
為了保證國家權力始終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保證國家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謀幸福,我們黨自成立起,就為建立起人民當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進行了艱辛探索。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進行了罷工工人代表大會、農民協會、蘇維埃代表大會、以“三三制”為原則的參議會、人民代表會議等一系列政權建設的探索實踐,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做好了政治準備、組織準備和理論準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政治實現了向人民民主的偉大跨越,億萬中國人民真正成為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構想付諸實踐奠定了前提、創造了條件。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從正式確立,到歷經磨難恢復發展,直至不斷完善,展現了蓬勃生機和活力。
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高度,積極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實踐創新,取得歷史性成就。
從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發展的歷史進程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出:正是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領導,才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風雨兼程、一路走來,不斷發展完善,在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發揮了巨大的歷史功效。從這個意義上說,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是有其深刻的歷史必然性的。
第三,從人大工作的性質內容看,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符合人大工作的實際需要。
首先,人大工作具有很強的政治性,關乎方向、制度,關乎走什么樣的路、舉什么樣的旗這樣一些根本性的問題。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確保人大工作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方向不變、立場不變、決心不變、步伐不變。
其次,人大工作從內容看,往往具有全局性、長遠性的特點。以全國人大為例,當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重點主要是:配合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把改革發展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結合起來,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聚焦人民群眾所思所盼所愿,改進監督方式,加大監督力度,推動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緊緊圍繞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切實推進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司法、國防、意識形態等領域的立法,及時以法律形式確認完善國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貫徹統籌發展和安全的要求,更加注重法治在國家安全領域、涉外領域的作用;等等。上述工作事關全局、事關長遠、事關人民福祉,只有在黨的領導下,才能有序推進。
再次,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一大優勢,就是在黨的領導下,人大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各國家機關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協調一致工作,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合作,既充分發揚民主又有效進行集中。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從根本上克服了西方國家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分別由不同部門行使而形成的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實的問題,避免了相互掣肘、效率低下的弊端。
最后,人大工作,就其本質而言,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一種重要形式。在我們這樣一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的多民族國家里,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把億萬人民群眾有效組織起來,積極穩妥地參與人大工作。為此,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在黨的領導下,不斷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要保證人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利,民主選舉產生人大代表,保證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落實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
第四,從新時代人大工作的偉大實踐看,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是人大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的根本原因。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高度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形成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推動人大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實施憲法擺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在黨的領導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臻完善。黨的十八大以來,截至2022年9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新制定法律70件,修改法律238件,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99件,作出法律解釋9件。迄今現行有效法律共293件。
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一批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相繼出臺或修改完善。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斷推進。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推進監督工作,監督實效明顯增強。聽取審議“一府一委兩院”相關報告;認真承擔黨中央賦予人大新的監督職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預算審查監督重點拓展改革和地方政府債務審查監督等;緊扣法律規定開展執法檢查,聚焦突出問題跟蹤監督,打出監督“組合拳”,連續5年開展環保領域法律執法檢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制定關于加強和改進全國人大代表工作的35條具體措施,更好發揮代表作用,使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成為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
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自身建設,打造政治堅定、服務人民、尊崇法治、發揚民主、勤勉盡責的人大工作隊伍。
黨的十八大以來,人大工作之所以取得歷史性成就,根本原因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在實踐中,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把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作為首要政治原則,以實際行動捍衛“兩個確立”、踐行“兩個維護”,不折不扣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要求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增強以科學理論統攬和指導人大工作的理論自覺,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緊貼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盼,緊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求,依法履職,擔當盡責。
總之,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是歷史的必然、人民的選擇、實踐的需要。再過幾天,我們將迎來黨的二十大,歷史將再度把我們推向新的起點。我們相信,只要始終不渝地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人大工作一定會再創新輝煌!(來源“全國人大”微信公眾號 )
(責編:徐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