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大)4月3日,江西省人大環資委在南昌召開實施“河長制”情況調研座談會。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馮桃蓮出席會議并講話,江西省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吳治云主持會議。江西省人大環資委組成人員、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會上,江西省人大環資委通報了《關于聽取和審議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河長制”情況報告的方案》,江西省水利廳、省環保廳、省住建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交通運輸廳分別作了匯報。
馮桃蓮在講話中充分肯定了江西省直各部門在推行“河長制”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她要求,江西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抓住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契機,對照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督促各地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時間節點,落實責任措施,強化工作督導。
馮桃蓮強調,要深化思想認識,充分理解開展“河長制”實施專項監督的重要意義。要強化責任擔當,聚焦目標任務精準發力,切實抓好責任分工落實,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推進“河長制”各項目標任務落地見效。要加強組織領導,齊心協力推進問題整改和完善河長制工作體制機制,確保調研工作取得實效,為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深入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作出新的貢獻。
(責編: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