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一行近日到浙江省杭州市,聽取杭州市有關方面對《民法典各分編(草案)》中物業服務合同相關規定的意見建議。杭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于躍敏,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參加。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物價局、質監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委,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城區人民法院、下城區人民法院,以及部分杭州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委員會委員,圍繞物業服務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常見糾紛和解決措施,物業服務費收取標準、依據、時限、提價程序及考慮因素,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期間物業服務企業與建設單位達成的提價協議對已入住業主是否有約束力,任意解除權的賦予、前提條件設置、實踐運行,物業服務合同領域突出問題等方面進行交流發言,提出了進一步明晰政府、物業服務企業、業主的管理邊界,規范物業服務合同的服務內容與標準,明確業委會的法律地位和職權范圍,規范物業服務費的收繳、使用、公示等建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編纂民法典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也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舉措。
(責編: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