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報)10月26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布會,就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新修訂的人民法院組織法等問題回答記者提問。人民法院報記者萬紫千就新修訂的人民法院組織法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案件范圍的最新規定,以及在人案矛盾背景下如何有效保障法院的人財物等問題現場提問。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副主任童衛東回答說,人民法院組織法新增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規定提起的上訴、抗訴案件。這是因為最高人民法院要新設立知識產權法庭審理專利等知識產權的上訴案件,法律規定和決定要為下一步開展這項工作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據了解,年底前知識產權法庭要掛牌,對具體的案件還要出臺一些司法解釋類的文件,進一步落實中央關于設立知識產權法庭的方案和法律的規定。
關于緩解人案矛盾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啟波表示,一是通過司法改革將優秀法官配置到辦案一線,審判力量加強,審判效率提高。二是司法責任制改革,真正實現“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大大提高效率。三是積極推進審判機制改革。比如,大力開展案件繁簡分流、“分調裁”機制的建設,推行案件的類型化處理,做到簡案快審、難案精審,提高審判效率,滿足群眾期待。四是高度重視信息化建設,讓數據多跑腿,群眾不跑腿,法官少跑腿。
發布會上,其他媒體記者還關注了人民法院組織法修訂關于審委會制度、鞏固司法改革成果等方面的情況。
(責編: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