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民巷23號)8月22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春耀作關于《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此前,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已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第十次會議兩次審議。
草案三審稿有哪些亮點?對公眾關注的問題作了哪些規定?
明確人格權概念
什么是人格權?與你我有何關系?人格權包括哪些權利?草案三審稿對人格權的概念定義予以界定。
此前,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社會公眾提出,人格權是人格權編中的核心概念,建議對這一概念定義予以界定,明確哪些權利屬于人格權。
草案三審稿因此增加一款規定,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同時,將該條第一款關于民事主體人格權受法律保護的規定單列一條。
擬進一步鼓勵遺體捐獻
生前沒有表明是否捐獻遺體,去世后家人能不能替其作出捐獻決定?
草案二審稿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生前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作了規定。有的常委會委員、地方、部門和專家學者提出,死后遺體捐獻有利于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有利于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當予以鼓勵,建議吸收國務院《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相關內容,明確公民生前未拒絕捐獻的,其近親屬可以共同決定捐獻。
草案三審稿因此增加一款規定,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共同決定捐獻。
人體基因等科研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基因編輯嬰兒”事件發生后,如何立法規范人體基因、胚胎等醫學活動和科研活動一直備受關注。
草案二審稿規定,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
有的常委會委員、地方提出,從事這類活動,還應當強調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因此,草案三審稿規定: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賓館房間偷拍被禁止
近期,在賓館房間等場所安裝針孔攝像頭的偷拍事件屢有發生,引發公眾擔憂。
“隱私”是什么?草案二審稿規定:“本法所稱隱私是具有私密性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等”。
有常委會委員、地方、部門和專家學者建議對隱私的定義作進一步研究修改,突出“不愿意為他人知曉”這一特點。有的常委會委員、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提出,應當對在賓館房間私裝攝像頭進行偷拍,侵害公民隱私權的行為作出有針對性的規定。
因此,草案三審稿將隱私的定義修改為“自然人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和私密信息等”,并增加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搜查、進入、窺視、拍攝他人的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個人行蹤列入民法典保護范圍
隨著各種互聯網APP的廣泛應用,個人行蹤似乎已不是秘密,你每天去過哪里,自己都忘了,但網約車訂單、共享單車訂單給你記錄的明明白白。相比姓名、身份證號碼,這些個人行蹤信息的泄露同樣讓人感到不寒而栗。
草案二審稿規定個人信息的范圍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有的常委會委員、地方、部門、專家學者和企業提出,個人的電子郵箱地址和行蹤信息同樣具有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功能,也屬于重要的個人信息,建議納入個人信息的范圍。此外,還有的常委會委員和專家學者提出,為了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除了對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行為進行規范外,還應當對加工、傳輸、提供、公開個人信息等行為進行規范。
因此,草案三審稿將自然人的“電子郵箱地址”和“行蹤信息”納入個人信息的范圍;同時,將第六章相關條文中的“使用”個人信息修改為“處理”個人信息,并增加規定: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鏈接 8月21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記者會在全國人大機關辦公樓舉行。發言人臧鐵偉介紹立法工作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臧鐵偉表示,2019年4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民法典人格權編進行了二審,之后4月26日至5月25日,草案的二次審議稿在中國人大網全文公布,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其間,人格權編草案二次審議稿收到20031人提出的31936條意見。 關于人格權編草案二次審議稿主要有以下意見: 一是要求對父母離婚后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做出規定。 二是細化有關性騷擾的規定。經研究,發生在用人單位中性騷擾的主要表現之一是利用職權關系從事性騷擾,并且實施該行為不限于在工作場合。現在的法律草案對此已有體現。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