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民巷23號)2019年,垃圾分類成為一種新時尚。
為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垃圾分類制度,今年6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修訂草案明確,國家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
首次!將“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寫入法律
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垃圾分類制度,需要國家立法做好頂層設計。
今年6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其中一項重要的修改,是把現行法律中“生活垃圾污染環境的防治”的單節升級為專章,并首次將“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寫入法律。這標志著我國垃圾分類全面法治化進入倒計時階段。
修訂草案明確,國家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符合本地實際的分類方式,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實現垃圾分類制度有效覆蓋。
同時,修訂草案健全了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制度。具體內容包括:規范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要求設區的市級以上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發布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加強生活垃圾處置企業管理,要求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裝使用監測設備,實時監測污染物排放情況,將污染排放數據實時公開;建立餐廚垃圾管理制度,明確餐廚垃圾回收資質,禁止利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喂養畜禽;實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加快農村生活垃圾處置。
北京萬名人大代表下基層征求意見
北京是一個擁有2100多萬人口的超大城市。全市生活垃圾清運量從2012年的648萬噸增長到2018年的929萬噸,6年間增長了43.4%。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每日填埋垃圾1.09萬噸,庫容接近飽和。垃圾焚燒處理設施長期超負荷運行。同時,居民家庭丟棄的生活垃圾中,約20%至30%是可回收物、50%至60%是廚余垃圾、10%至20%是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只有1%左右。
2011年,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作為全國第一部以立法形式規范垃圾處理行為的地方性法規。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條例在近些年的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適應的情況,亟須開展修訂工作。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從去年起開始針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進行執法檢查,今年還聽取了北京市政府的專項報告。
近日,從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獲悉,《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已經初步形成。此次修訂工作,主要涉及8個方面。
這8個方面分別是:是否總量控制;是否禁止或限制一次性用品;是否限制過度包裝;是否對居民履行分類責任作出強制性規定;是否對違反分類投放要求的單位和個人設定罰則;是否需要加強信用懲戒;是否強化垃圾收運企業的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責任;是否建立分類收運監督制度。
在法規草案形成階段,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將擬修訂的內容,通過三級人大代表交給群眾征求意見。一個多月來,北京市500余位市人大代表、3000多名區人大代表、近8500名鄉鎮人大代表,總計1.2萬余名代表深入全市247個代表之家、2348個代表聯絡站,面對面直接聽取24萬余名市民、社區工作者、物業管理者、環衛工作者及4170個單位的意見建議。有88%的受訪者認為對居民垃圾分類義務作出強制性規定很有必要。
“一鳴驚人” 上海迎來最嚴垃圾分類措施
“垃圾分類”的火爆始于上海。
今年1月31日,經歷三次審議,《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在上海市十五屆人大第二次會議上獲高票通過。這是全國首部由人代會通過的關于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省級地方性法規。
針對個人違反該條例相關規定的,可處以人民幣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違反相關規定的垃圾處置單位,未保持生活垃圾處置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影響生活垃圾及時處置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上海居民迎來史上最嚴垃圾分類措施。
在條例實施第一周,上海市各部門“重磅出擊”——各級人大代表走進社區、商場和園區,了解條例實施情況,聽取市民建議;出動執法人員17800人次,開展執法檢查9600次,依法查處各類生活垃圾分類案件190起,其中對個人處以罰款15起;公布首批20名生活垃圾管理社會監督員名單,監督員覆蓋全市16個區……
條例施行伊始,一直走在時尚前沿的上海市民幾乎被垃圾分類給弄崩潰了。連日常的打招呼方式都從“儂好”,變成了“儂是什么垃圾?”
如今,條例已實施兩個多月,效果如何?
據上海市綠化市容局消息,截至8月底,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量達到4500噸/日,較2018年底增長了5倍;濕垃圾分出量已達9200噸/日,較2018年底增長了130%;干垃圾處置量控制在低于15500噸/日,比2018年底減少了26%。
悄然提速 多地進入垃圾分類“法治時代”
我國首次進行生活垃圾分類嘗試,是在2000年。原建設部將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南京、廈門、桂林8個城市確定為“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2019年,成為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元年”。
和北京一樣啟動修法的,還有杭州。8月,新修訂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施行,最直觀的變化是將“餐廚垃圾”改成“易腐垃圾”。
與此同時,今年以來,《宜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太原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長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先后施行。《無錫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寧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于9月1日、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了解,蘇州、福州、南寧、深圳、成都等地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草案也已進入了立法程序。
各地陸續進入垃圾分類“法治時代”。
為推進垃圾分類落地,不少地方都規定,違反垃圾強制分類規范的各類主體將面臨包括罰款在內的多種處罰。重慶市、杭州市都規定,未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且逾期未改的,對單位和個人處以不同額度的罰款。
多地還明確了管理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加大處罰力度。廈門市規定,對違法管理責任人可以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單位罰款數額10%的罰款;杭州規定,對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未履行職責等行為,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廣州,《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于去年7月1日起實施,常態化執法檢查成為重要抓手。8月下旬,一個廣州市民因不分類投放大件垃圾,被城管執法部門罰款200元,成為廣州第一個因觸犯該條例而被處罰的個人。
各地紛紛制定和出臺法規制度,按下了垃圾分類工作“快進鍵”,推動著越來越多的人參與其中,推動著我國垃圾分類工作由點到面逐步鋪開。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農村地區的生活垃圾分類也取得一定進展。浙江金華市制定了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目前,農村垃圾分類處理已覆蓋了金華市100%的鄉鎮和98%的行政村,垃圾減量達八成以上。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