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8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組在甘肅省蘭州市檢查蘭州新區現代農業公園綠色發展土壤清潔無污染項目。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朱寧寧 文/圖
2019年1月1日起,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這是我國首部專門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在法律落地一年多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對這部法律的執法檢查。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要求、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凈土保衛戰的又一項實際行動。
8月17日至20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沈躍躍帶隊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組在甘肅進行了執法檢查。4天時間里,執法檢查組召開多場座談會,并先后赴蘭州石化公司、蘭州市生態環境局、白銀市白銀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試點項目、蘭州新區現代農業公園以及甘肅銀光化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等重點行業企業進行了現場察看,并就修改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廣泛聽取了意見建議。在執法檢查工作中,執法檢查組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栗戰書委員長批示要求,依法強化農用地污染防治,保障糧食安全;減少工作餐菜品種類和數量,以身作則,提倡節約風尚,堅決杜絕餐飲浪費。
明確目標責任落實法律要求
甘肅是我國西部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在全國生態安全格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地位。甘肅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未發生重大土壤污染環境事件,呈現出污染土壤有效修復、未污染土壤保護不斷強化、土壤污染風險防范能力明顯提升的良好態勢。”8月17日,在甘肅省貫徹實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況匯報會上,甘肅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宋亮向執法檢查組介紹了甘肅省土壤污染防治情況。
為壓實責任,甘肅省政府專門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長為組長的省土壤污染防治領導小組,定期或者不定期研究和統籌協調土壤污染防治重大事項。省政府與各市州政府簽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各市州政府也與縣市區政府和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逐一分解落實土壤污染防治目標任務。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甘肅省委省政府制定印發了《甘肅省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方案》,將土壤污染防治作為重要內容,進一步細化考核指標和評分細則,將評估考核結果作為對各地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通過考核倒逼目標任務有效落實。
建立分類清單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
土壤污染防治法被業內稱為“最強”土壤保護法。該法首創的堅持風險管控、分類管理制度正是“最強”表現其一。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要通過普查、詳查、調查、監測、風險評估等措施和途徑,掌握土壤污染的狀況和變化趨勢,為風險管控打好基礎。
甘肅省地形復雜,土壤類型多樣,特別是歷史遺留的土壤污染問題較多。因此,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一步,首先就是摸清底數。如何加強農用地保護,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是此次執法檢查的重點之一。
甘肅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全面開展全省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按照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3種類型,建立分類清單分類管理。目前,已完成42個縣(市、區)劃分工作,占全省總任務量的48.28%,年底前能夠完成全部劃分任務。
與此同時,為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甘肅省已完成4.1萬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1.18萬畝受污染耕地嚴格管控任務,分別占總任務量的68.33%、78.67%。對受污染耕地周邊5公里范圍內工業污染源進行排查,篩選確定15個重點區域和76個重點對象進行整治,有效切斷鎘等重金屬進入農田的途徑。
“下一步,我們將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進度,確保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6萬畝輕中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1.5萬畝重度受污染耕地嚴格管控任務。”甘肅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嚴格建設用地準入保障“住得安心”
土壤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土壤污染防治是關乎公眾健康和環境保護的大事。如何確保百姓“住得安心”是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重要內容之一。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制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由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自然資源等主管部門制定,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并根據風險管控、修復情況適時更新。這就意味著地方政府要對污染地塊進行分級管理,分級建立名單。
那么,甘肅省目前的情況是怎樣的呢?據介紹,依據土壤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甘肅省由縣級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轄區內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電鍍、焦化、制革等行業關停企業地塊進行摸排,建立疑似污染地塊清單。由市級生態環境部門會同自然資源部門對疑似污染地塊調查報告進行技術評審,建立污染地塊名單。截至目前,甘肅省共排查確定了69個疑似污染地塊和30個污染地塊,相關信息已納入全國污染地塊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更新。
甘肅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于2019年12月發布了《甘肅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第一批)》,將20個污染地塊納入其中。今年以來,依據風險評估報告評審情況,又新增蘭州市專業電鍍廠、蘭州維尼綸工業堆場兩個污染地塊,合計22個污染地塊納入全省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
織密織牢法網推進地方立法進程
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國首次以專門法律的形式規范防治土壤污染。為織密織牢土壤污染防治法網,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加強生態環保立法,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依法深入開展。
為加快甘肅省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制度建設,《甘肅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立法調研及相關配套制度編制工作已于6月啟動。此外,《甘肅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設立前期研究報告》《甘肅省工礦企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指南(試行)》《甘肅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管理辦法》《甘肅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現場檢查技術要點》《甘肅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技術審查要點》等6項配套制度也正在制定中。
“目前《條例》初稿已完成,計劃今年年底前完成一審,并出臺相關配套制度。”據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克恭介紹,此次立法的總體思路是充分借鑒國內有關省份的編制經驗,結合本省實際,細化完善有關條款,對有關成熟的管理制度通過地方立法予以固化,對未明確的事項予以細化,努力構建具有甘肅特色的、最嚴格的土壤環境保護法規制度。
(責編:劉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