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立法工作的重心已從解決無法可依的數量問題轉向實現良法善治的質量問題。不斷提高立法質量,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成為做好人大立法工作的時代命題。為實現高質量立法的有效供給,必須落實好新時代對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的各項要求。
一、厲行法治是目的。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前提和基礎,立法質量直接關系到法治的質量,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質量。地方立法是國家立法的必要補充,提高地方立法質量,有利于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快推進依法治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全面依法治國的高度,對加強人大立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將提高立法質量放在了前所未的突出重要位置。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要求,要完善立法體制機制,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這為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抓住了關鍵、提供了遵循。
二、黨的領導是保證。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是人大立法不斷取得新成績、實現新發展的政治原則、基本經驗和根本保證。黨委領導主要體現在確定立法方針、審定批準立法規劃、計劃,提出立法建議、對立法重大問題的決策等方面。沒有黨的領導就無法保證立法的正確政治方向,法就如同沒有靈魂,是僵的、死的,立法質量更成了無本之木。在省委的領導下,上半年河北省人大制定法規及決定9件,批準設區的市法規10件,審查報備規范性文件13件,繼續保持了數量多、節奏快、質量優的良好態勢。實踐證明,提高立法質量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在立法的全過程中充分體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在工作中要將堅持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于將省委貫徹中央大政方針的部署舉措依法落實到位。
三、立法為民是根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立法宗旨,立法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植根人民,是提高一切立法工作質量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疫情防控最吃勁的關鍵階段,省人大常委會堅決落實中央和省委要求,在全國較早出臺疫情防控決定,為全省依法防控發揮了法治的硬核力量。該決定針對防控應急管理等社會關切,敢于在矛盾的焦點上“砍一刀”,以法治平衡和保障國家公權力的擴張集中與公民私權利的適度限制,有效發揮了地方立法探索性、實施性、補充性功能。為進一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人民至上的要求,增強立法工作的計劃性、科學性、主動性,近期編制了我省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專項計劃,促進京津冀立法協同發展在公共衛生領域實現新突破,盡快補齊公共衛生法治體系短板。堅持立法扎根群眾,通過立法解決百姓關心的問題,最大限度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確保立法更“接地氣”。強化省本級立法對上位法的細化、完善和補充,有效發揮其承上啟下作用,使每一項地方立法都符合憲法法律精神、讓人民群眾滿意。
四、服務發展是導向。發展要高質量,立法也要高質量。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揮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是提高立法質量的目標追求和應然結果。要突出重點領域、全面深化改革和反映群眾意愿抓好立法,以立法高質量發展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一要突出重點領域立法。注重運用法律手段調整利益關系,從制度上、法律上解決改革發展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長期性的問題,例如在年初人代會上一次通過兩部生態文明方面的創制性法規,生態環境領域“高質量立法”取得新成效。二要切實做到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及時跟進中央省委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做到立法主動適應改革需要,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持續聚焦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保護、行政綜合執法、加強自貿區建設、反餐飲浪費等重大改革事項,同步推進相關立法工作。三要增強立法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堅持立改廢釋宣并舉、質量與效率并重,全方位建立立法需求與供給側之間的良性互動,強化各領域立法均衡發展和動能支撐,為改革發展、民生保障的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和平衡調整提供及時高質有效的立法保障。
五、符合實際是標尺。一般來說,符合政治站位高、“三個緊扣”貫徹落實到位、科學民主依法立法做得好、立法目標實現度大的立法,則可視為高質量立法。地方立法質量評價標準及其具體要求,在實踐中主要概括為“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三項。“不抵觸”即不能超越地方立法權限,且不得與上位法立法原則、目的、精神相違背,具體規定不能跟上位法不一致、相沖突、相矛盾,設區的市人大立法范圍不得超越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三方面,等等。“有特色”即能體現本地實際需要和特點,立法能夠反映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求,體現本地的環境、文化、民情等特有因素,包括立法選題、內容、制度設計、保障措施、體例結構有特色等等。“可操作”即立法內容具體明確,可執行、能落實,要求語言表述規范準確、調整事項具體明確、框架結構合理得當等等。地方立法不同于國家立法追求完整的法律體系,而應著眼于更好地執行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解決地方性事務等,更重視立法內容的精細和精準,避免沖淡立法主題、沒有地方特色、浪費立法資源的空泛的“大而全”和“小而全”立法。要堅持以不抵觸為原則底線、有特色為價值要求、可操作為衡量尺度,以此倒逼地方立法改革創新,堅持“針對問題立法、立法解決問題”,在制度設計上專注于能解決問題的實招,體現對上位法的具體、細化和延伸,有幾條寫幾條,立一件成一件,保證法規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解決好通達百姓的“最后一公里”。
六、弘揚文化是底蘊。文化發展對法治建設具有重要滋養和支撐作用,法治建設又是文化發展的重要保障和抓手,二者相輔相成、互相促進,共同服務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高質量地方立法,離不開文化的滋養和支撐,立法要厚植文化底蘊,在實踐中實現創新發展。一是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統籌引導地方傳統風俗習慣納入先進文化發展,廣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益,使法律法規成為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二是注重研究我國古代法制和成敗得失,挖掘和傳承中華法律文化精華,汲取營養。中華文化源遠流長,積淀著中華民族最深層的精神追求。我們的先人早就開始探索如何以法制駕馭人類自身這一重大課題,要結合借鑒國外法治有益經驗,進一步凝結升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講仁愛、重民本、守誠信、崇正義、尚和合、求大同”六個方面的時代價值,提供符合實際、體現規律的法治文化理論支撐。三是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融入立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促進全社會理想信念、價值理念、道德觀念的共同堅持和普遍認同。四是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圍繞興文化、強民族、促復興講好立法故事,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形成厲行法治的濃厚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七、完善機制是保障。提高地方立法質量,關鍵是要真正做到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堅持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斷完善立法工作機制,為科學民主依法立法提供堅實保障。一是牢牢把握立法基本要求。科學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體現客觀規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為了人民、依靠人民,依法立法的關鍵是在法定權限和程序范圍內立法。要發揮好人大在立項、起草、審議中的主導作用,發揮好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的主體作用和專門委員會、法制工作機構及第三方科研機構等職能作用,貫徹落實立法基本要求,防止部門利益法制化,有效維護法制統一。二是切實加強制度建設。近年來省人大通過出臺制度性文件、開展對審議的法規(草案)質量評估、暢通人大代表、人民群眾和社會各方面參與立法途徑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舉措,不斷提高立法質量。要進一步探索建立和完善立法質量評價標準和體系,嚴格落實立法工作責任,推進完善立法立項、起草、論證、評估、審議、宣傳等全覆蓋、成系統、高效能的質量保障制度體系。三是扎實提高立法服務能力。立法是為國家定規矩、為社會定方圓的神圣工作。要適應立法任務重、節奏快、要求高的“新常態”,以打造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隊伍為目標,不斷提高立法工作人員思想政治素質,提高遵循規律、發揚民主、加強協調、凝聚共識的能力,提高立法服務保障水平。(文: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祝曉光 法工委法規二處杜海)
(責編:杜凱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