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圣法度,所宜堅守。經過歷次不斷修改、完善的憲法、地方組織法和代表法,為人大代表工作提供了根本的方向指引,人大代表一頭連著人民群眾,一頭連著國家機關,做好新時代人大代表工作,創新是“關鍵要素”,堅守是“工作根本”。
近年來,各級地方人大常委會保障代表履職,在強化代表活動陣地、拓展代表履職平臺、完善服務保障機制、延伸監督工作觸角等方面下足了功夫,開展各種形式線上+線下的培訓班、舉辦專業課大講堂;建立獨具特色的代表活動“站、點、家”;健全常委會與代表、選民的雙聯多聯制度;開展滿意度測評和代表履職實效打分;建設預算聯網監督系統;探索民生實事項目和人大代表票決制等等。代表溝通聯系的平臺多樣了,工作履職的載體創新了,活動渠道拓展延伸了,監督工具手段科技化了,建議辦理方式多元了,表現出來的更是不斷提升的代表履職能力,不斷增強的監督力度和不斷提高的經濟社會全方位高質量發展的新貌。
無論形式如何創新改變,萬變不離其宗的是,代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下,堅守職責,代表人民行使好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權力。沒有堅守作為基礎,創新工作會如無源之水,失去生命力;會像無舵之船,迷失方向。當然,沒有創新的堅守,堅守也會如墨守的成規,失去活力,失去應有的價值和社會影響力。
正如當年小崗人的創新,在生產力不夠發達時,小崗人打破成規,開秘密會議,簽下生死狀,18顆紅手印創出了聯產承包責任制。而今,在農村的生產力上升到一定程度后,小崗村土地又流轉起來,走上“合作社”生產力不斷升級的道路,農民穩定增收。不斷創新的是思維,唯一不變的是生產力的不斷提升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
《新序·雜事》上的一句話:“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創新是工作的手段,重要的是對于肩上職責的牢牢堅守。創新和堅守是人大工作不變的主題,只有不斷在創新中堅守,在堅守中應勢改變,才能夠始終在“為人民服務”的征途上,走深走實走遠。(作者:馬珊珊)
(責編:杜凱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