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新聞網訊)11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106次主任會議, 會議決定,內蒙古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于11月7日至10日在呼和浩特召開。
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呼爾查主持會議,副主任杜梓、王玉明、杭桂林、吳團英、廉素,秘書長孫惠民出席會議。
會議通過了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的建議議程: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精神;審議《內蒙古自治區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內蒙古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審查批準《鄂爾多斯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巴彥淖爾市烏梁素海自治區級濕地水禽自然保護區條例》;審議《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草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我區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環境保護稅具體適用稅額等建議草案的報告》(書面);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情況的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民族文化強區建設情況的報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實施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定和開展執行年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六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農牧業廳、自治區衛生計生委關于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六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并分別進行工作評議;人事任免事項。
(責編: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