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前的金秋,1954年9月15日,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隆重開幕。1200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帶著六億人的囑托,以主人翁的身份來到北京共商國是。當天的《人民日報》社論指出,我國的一切國家權力開始由全國人民普選產生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集中行使了。
14天的會期內,經過充分討論,大會通過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還通過了全國人大組織法、國務院組織法等5部有關國家機構的基本法律,通過了政府工作報告,并選舉了新的國家領導人。這次會議的整個過程,顯示了我國政治的民主性質和全國人民的民主基礎上的團結一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重要職權。人大主要通過會議形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依照法定程序,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問題。70年來,共召開58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代表多、議程多、會期短,需要一套科學嚴密的組織流程,確保提升議事實效。全國人大成立之初,“五四憲法”和全國人大組織法即對議事程序的主要方面作了規定,按規矩、走程序成為“硬杠杠”。1982年憲法和1989年制定的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對會議組織召開各方面作出具體規定,人大議事程序逐步走向規范化、法制化。2021年3月,全國人大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修改,會議制度和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完善。
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全國人大每屆任期五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集;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有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全國人大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由上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集。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召開的日期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并予以公布。曾經,會議召開時間從第一季度到第四季度都有。后來,全國人大議事規則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于每年第一季度舉行。自1998年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一般在每年的3月5日開幕,成為一個重要的政治慣例,這有利于及早對當年國家各方面的重要工作作出統籌安排。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響,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推遲到5月22日至28日召開。總結實踐經驗,修改后的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增加規定:遇有特殊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可以決定適當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舉行。近年來,近3000名代表按各選舉單位組成35個代表團出席會議。會議的會期,根據會議審議討論的議程確定。會期最長的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是26天,最短的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只有5天。近年來,會議流程進一步優化,會期一般是7天左右。
會議一般分為五個單元進行:第一單元,會議開幕,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計劃草案的報告、計劃草案,審查預算執行情況與預算草案的報告、預算草案。第二單元,審議法律案。第三單元,聽取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兩高”工作報告。第四單元,選舉和決定任命(每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均有此項議程)。第五單元,審議擬提請大會表決的各項決議草案和法律草案的表決稿,大會表決各項決議和議案,會議閉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分為預備會議、主席團會議、大會全體會議、代表團全體會議和小組會議等形式。大會開幕前,召開預備會議,選舉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會議議程和其他準備事項的決定。預備會議后,召開大會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推選主席團常務主席若干人、決定會議日程等。主席團第一次會議后,召開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即開幕會。每次大會全體會議后,各代表團要召開代表團全體會議和小組會議,對提請大會審議的事項進行充分審議、討論。
全國人大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大會表決議案,一般采用無記名按表決器方式,由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憲法的修改,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由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根據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公開舉行,會議議程、日程和會議情況予以公開。會議舉行新聞發布會、記者會,開設“代表通道”、“部長通道”,全面宣傳大會進展和會議成果、展示代表風采、回應社會民生關切。
每年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在黨的領導下國家政治安定、人民團結、事業發展的重要標志。隨著全國人大的會議制度和工作程序不斷完善健全,全體人民能夠更好地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行使國家權力。
(來源:《中國人大》雜志2024年第18期)
(責編:高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