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憲性審查是一種真正的全覆蓋,所有規范性文件都將納入審查范圍,甚至還可能包括對一些行為進行合憲性審查。這些都要跟憲法保持一致。因此,合憲性審查針對的范圍將更加廣泛。
制圖/李曉軍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這是“合憲性審查”首次出現在黨的文件中。
合憲性審查這項工作為何如此重要?合憲性審查和備案審查是什么關系?合憲性審查會產生何種重大的制度變革?具體將如何推進?推進過程中又有哪些重要問題需要進行深入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規備案審查室主任梁鷹近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獨家專訪時,對合憲性審查相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合憲性審查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是黨的十九大提出的一個非常高瞻遠矚的戰略決策,將為全面依法治國向縱深發展提供強大推動力量。合憲性審查制度的確立和實施,必將成為全面依法治國的總抓手和總開關。”梁鷹指出,合憲性審查的提出,對全面深化依法治國意義非常重大。要維護憲法權威,糾正違憲違法問題,必須切實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
梁鷹透露,目前,根據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全國人大常委會已開始對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相關問題進行研究。
合憲性審查與備案審查是何關系
說到合憲性審查,就不得不提到備案審查。就在上個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首次就備案審查工作作了報告。報告全面介紹了我國備案審查工作的情況并披露了多起典型案例,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和強烈反響。
那么,該如何看待合憲性審查與備案審查兩者的關系呢?“合憲性審查是憲法監督的必然要求和必要方式,備案審查是憲法監督的基礎和著力點。雖然二者在審查的主體和對象上有所不同,但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保證中央令行禁止,保障憲法法律正確有效實施,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尊嚴,維護國家法制統一,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梁鷹指出,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也就是說,憲法法律規定的備案審查中本身就包括了合憲性審查的內容。因此,在一個新的制度出臺之前,合法、合憲性的審查都屬于備案審查。換言之,合憲性審查屬于備案審查的一個范疇。
梁鷹具體分析了兩者的不同之處。首先,從階段上講,備案審查都是后端的,屬于事后審查,而合憲性審查可能既有前端事前審查,也有后端事后審查。其次,從范圍上講,目前備案審查主要是合法性審查,它的范圍與合憲性審查相比還比較窄。比如,不針對法律本身,也不針對地方性法規、行政法規、司法解釋以外的規范性文件。而合憲性審查的范圍則擴大到法律,即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法律、作出的決定都屬于合憲性審查范圍,黨內文件也有可能被涵括進來。“可以說,合憲性審查是一種真正的全覆蓋,所有規范性文件都將納入審查范圍,甚至還可能包括對一些行為進行合憲性審查。這些都要跟憲法保持一致。因此,合憲性審查針對的范圍將更加廣泛。”
除此之外,兩者在審查主體、依據、程序、方式、審查結果的效力等方面也都會有所不同。
合憲性審查將帶來哪些重大制度變革
“開展合憲性審查,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也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梁鷹說,對于開展合憲性審查的機構、方式、程序、標準以及合憲性咨詢等有關制度和工作機制,都需要進一步研究和落實。
這些重要機制包括:一是合憲性咨詢機制。即研究建立一種機制,能讓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主體在起草制定過程當中,可以向有關方面,比如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咨詢,其正在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及有關制度設計是否合乎憲法,再由有關部門作出相應答復,從而建立起暢通的咨詢渠道。二是事前送審機制,即規范性文件在制定之后頒布實施之前,涉及到憲法問題的,需要送有關方面進行審查,征求其意見或者進行事先咨詢。三是事后審查機制,即國家機關、公民、社會組織等認為規范性文件有違憲情況的,可以提出審查建議。四是為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決定等,適時提供合憲性支撐和依據。
此外,合憲性審查究竟屬于前端審查還是后端審查,還是兩端都有,這些理論問題也都需要進一步研究。
研究建立憲法解釋及實施情況報告制度
“憲法在我國一直都在被善意良好地遵守、執行和遵循,這是毋庸置疑的。”在梁鷹看來,我們國家之所以能保持大局穩定發展,改革不斷深入推進,正是因為我國憲法實施情況總體而言是好的。各項立法活動也都是以憲法為根本依據和遵循,通過立法對憲法原則和規定進行具體落實從而讓憲法得以實施。所以,立法的過程本身就是實施憲法的過程,而各方面、各部門的執法、司法過程乃至每一個人的守法過程也是實施憲法的過程,都離不開憲法,都是在以自己的行為實施憲法,同時也都在憲法的有力呵護之下。
他同時指出,實踐中當然也不排除發生和存在著一些問題,違憲情況時有發生,所以十分有必要建立憲法實施情況報告制度。一方面可以及時總結憲法實施的經驗,另一方面也可以指出存在的問題,有關方面可以及時予以糾正。
此外,建立健全和實施憲法解釋制度也勢在必行。梁鷹認為,合憲性審查必然繞不開憲法解釋的問題,判斷一個規范性文件或一個行為是不是合憲,首先就需要對憲法有關條款進行解釋,這樣才能準確理解從而作出正確判斷,那么就需要建立相應的規范化、制度化的憲法解釋程序和機制。“可以說,憲法解釋的常態化,是合憲性審查的應有之義。”
“總之,合憲性審查作為一項歷史變革,目前認識上不存在問題,關鍵在于如何推動這項制度落地,推動其發展,總的原則是要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框架內有序推進這項工作。當前,要把開展合憲性審查的決心及時向國內外傳遞出去,這背后體現的是我們的制度自信,是我們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政治發展道路的道路自信,也是我們堅定不移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決心和信心。”梁鷹指出,隨著合憲性審查工作的建立和推進,憲法監督制度的逐步完善,將會牢固樹立憲法法律的權威,推動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責編: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