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大)當前,福建省正處于新時代新福建建設的關鍵時期,福建省委出臺專門文件《中共福建省委關于加強新時代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研究和部署全省人大工作,對進一步充分發揮人大制度優勢,對于推進依法治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具有重要意義。
時代呼喚 現實需要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全面加強對人大工作的領導,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推動人大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標志著我們黨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規律性認識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2019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專門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
福建省委高度重視人大工作、加強對人大工作的領導,連續幾年在省委工作要點中對加強人大工作作出部署。福建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于偉國多次對人大工作提出要求,2019年7月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專題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提出“把黨的領導貫徹人大工作始終,把奮發有為貫徹人大工作始終”的要求。
堅持原則 突出特色
《決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福建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對新時代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將“四個意識”“四個自信”“兩個維護”貫穿人大工作全過程,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決定》內容包括五個部分,即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始終保證正確政治方向;堅持維護憲法權威,堅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自信;堅持全面推進依法治省,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堅持人大機關政治屬性,加強各級人大自身建設。
《決定》主要特色亮點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健全黨委領導人大工作機制
《決定》明確提出,各級黨委要增強人大意識,把人大工作納入黨委工作總體布局,每年至少聽取1次人大工作專題匯報。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或主持日常工作的黨員副主任列席黨委常委會會議;黨委召開全局性會議、開展重大活動,應安排同級人大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主要負責人參加;組織部門開展民主推薦、民主測評,除另有規定的,一般應安排同級人大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主要負責人參加。要建立常態化對口聯系,把黨委工作部門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一委兩院”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的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考核。
(二)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
《決定》強調,要高質量做好立法工作,重點抓好惠民立法、環保立法、弘德立法、協同立法,建立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論證咨詢和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要高效能發揮人大監督作用,支持人大對歸口黨委職能部門領導或管理的政府部門開展監督;每年選擇事關改革發展穩定、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難點問題,由省、市、縣三級人大常委會同步開展監督;加大對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滿意度測評、專題詢問力度,形成常態化跟蹤督辦機制。要健全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協調機制和程序機制,各級人大要善于運用重大事項決定權,推動黨委重大發展戰略、重大決策部署、重大公共安全措施的貫徹落實;各級政府要嚴格執行重大決策出臺前向本級人大報告制度。
(三)推進各級人大工作創新
堅持好、完善好、發展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關鍵在于推動人大工作創新發展。《決定》提出,扎實推進人大督查工作,加強對黨中央及省委和省人大常委會黨組關于人大工作和建設部署要求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明確相關機構和人員承擔具體工作;支持開展評議、代表約見等創新性監督工作,在市縣兩級人大常委會推進法官和檢察官履職評議;探索監督工作第三方評估機制;探索重大民生實事項目代表票決制等。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決定》注重代表履職的連續性,對換屆時連任代表比例作出具體規定;提出適當增加縣級人大常委會主任在省人大代表中的數量,適當增加人大機關業務骨干在本級人大代表中的數量。《決定》要求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眾的聯系,每位基層人大代表每屆至少列席1次人大常委會會議;推行代表專題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加強代表履職監督,建立代表履職報告制度等。
(五)加強各級人大自身建設
為優化人大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結構,《決定》對換屆選舉時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人選的年齡、專職所占比例等作了細化規定。《決定》強調,根據任職條件、結構和工作需要,從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人大代表中產生部分常委會、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為加強人大干部隊伍建設和推進數字人大建設,《決定》提出,各級黨委要重視人大干部隊伍建設,把人大干部納入黨政干部隊伍盤子統籌安排;探索建立民情民意民智表達匯集信息化平臺,打通人民群眾通過數字人大參與立法、監督工作的通道。
(責編:劉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