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人大網訊)為進一步推動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編辦、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社廳于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大力推進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8月3日下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推進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十項舉措”。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陳逸葵介紹《若干意見》出臺的背景、意義和主要內容,并提出貫徹落實的要求。
8月3日下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推進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十項舉措”。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陳逸葵介紹《若干意見》出臺的背景、意義和主要內容,并提出貫徹落實的要求。
“十項舉措”推進縣鄉人大建設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廣東省委關于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決策部署,今年4月以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組織調研組,就廣東省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情況開展專題調研。從調研情況看,廣東省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比如,學習宣傳中央和廣東省委文件精神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還存在不到位的情況、縣鄉人大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存在薄弱環節、縣鄉人大職能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縣鄉人大干部隊伍建設還有待加強等。
針對當前廣東省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若干意見》對推進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制定了“十項舉措”。陳逸葵在新聞發布會上提出,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是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的根本要求,也是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必然要求。《若干意見》提出的十項改進措施,對于貫徹落實中央和廣東省委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廣東省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更好地發揮基層國家權力機關作用,具有重要意義和直接的促進作用。
【組織建設】
加強縣鄉人大組織建設
縣鄉人大代表活動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據介紹,《若干意見》從加強黨的領導、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工作規范等方面有針對性地提出了進一步加強廣東省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十條舉措”。在縣級人大組織建設方面,規范了人大機關機構設置,明確縣級人大可以設立法制、財政經濟等專門委員會,健全常委會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設立3個左右工作委員會,加上辦公室等綜合辦事機構,形成“1+5”或以上的格局,明確“縣級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人員一般不少于16人”,切實解決“一人委”問題,并要求逐步將縣級人大常委會專職組成人員比例提高到60%以上。
在鄉鎮人大組織建設方面,《若干意見》明確設立鄉鎮人大辦公室,配置單獨的辦公場所和必需的工作設備,明確各鄉鎮可以配備人大專職副主席,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并要求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尚未設立街道人大工委的要在今年內全部設立。鄉鎮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享受與同級黨政正職一樣的崗位補貼。此外,還明確把縣鄉人大代表活動必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證,建立代表履職補助制度,各縣鄉要合理確定本級人大代表活動經費標準和代表執行職務的補貼標準。
【工作規范】
完善縣鄉人大會議制度
人大會議每年縣級至少1次鄉鎮2次
《若干意見》進一步完善縣鄉人大會議制度,明確縣級人大會議每年至少舉行1次,時間不少于2天;鄉鎮人大會議一般每年舉行2次,時間不少于1天。鄉鎮人大年初的人大會議側重聽取審議政府工作報告等各項全年性工作安排,年中人大會議側重檢查人大決議的執行情況、開展專項工作監督等。《若干意見》還明確要健全議事規則,創新議事形式,完善審議程序,充實會議內容,著力提高會議質量,要求尚未建立電子表決系統的縣級人大常委會要在今年內全部建立。
《若干意見》還要求,地方各級黨委要支持和保證縣鄉人大依法行使職權,每年聽取1-2次人大工作匯報,每屆至少召開1次人大工作會議,專題研究人大工作并幫助解決實際問題;要加強人大干部隊伍建設,選派政治堅定、經驗豐富、具有專業知識的干部擔任縣級人大常委會和鄉鎮人大領導,有計劃安排人大干部同黨政部門、司法部門干部之間的合理交流。縣鄉人大要自覺把黨的領導貫穿于人大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完善請示報告制度,積極爭取黨委的支持和幫助。
如何保障落實?
加強培訓及示范點建設
組織開展督促檢查
近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召開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座談會,對各級人大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中央和廣東省委文件精神以及《若干意見》提出明確要求。會議指出,各地級以上市要盡快開展調研,摸清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情況,提出具體措施建議,及時向本級黨委請示匯報,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相關安排;抓好中央和廣東省委文件以及《若干意見》的學習宣傳工作。上下級人大工作要形成整體合力,廣東省市人大要加強聯系和指導,幫助解決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縣鄉人大要抓住機遇、主動作為,積極爭取、狠抓落實,把黨中央、全國人大和廣東省委對縣鄉人大的關心支持落到實處,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為進一步加強和推進廣東省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將加強對縣鄉人大負責同志培訓,擬分兩期舉辦縣鄉人大負責同志的專題學習會,圍繞深入學習中央和廣東省委文件精神,以及依法履職、代表工作和代表選舉工作等方面的內容作輔導報告,并組織學習交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明確職責要求、提高縣鄉人大履職的能力。
此外,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示范點的建設,目前已經確定了6個縣作為廣東省聯系的縣級人大示范點,還有9個鎮作為廣東省聯系的鄉鎮人大示范點,要求各個示范點認真落實《若干意見》,積極創造可以復制、可以推廣的典型經驗,為加強廣東省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探尋路徑、提供遵循、奠定基礎。
為確保《若干意見》落到實處,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還將加強對貫徹落實工作的檢查和督促,今年年底前由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組成檢查組,赴廣東省各地督促落實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廣東省委。此外,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有關辦事機構將加強與廣東全省各縣鄉人大的業務聯系和指導,及時協助基層人大解決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責編:王靜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