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生態保護法治之網 繪綠水青山美麗畫卷
——柳州立法保護生態環境為民帶來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一灣江水穿城過,十里青山半入城。柳州的綠水青山美如畫卷!今日的柳州早已完成從昔日全國四大酸雨區之一的工業重鎮向山水最美工業城市的華麗蛻變,“十雨九酸”煙霾籠城的景像一去不復返,“青山常在、綠水長流、空氣常新”的美好愿景,正在龍城大地上生動演繹。
而這一切,正是市委、市政府多年來持續帶領柳州人民積極踐行習近平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文明思想的生動寫照。柳州市2015年8月獲得地方立法權后,市人大常委會在綠色發展上接續發力,先后出臺多部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為生態宜居城市續寫美麗華章……
堅守綠色發展初心,把生態立法放在首要位置
對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意義,柳州有著深刻而痛徹的領會,走過彎路的柳州人,深知生態環境破壞之痛,治理之艱,維護之難!為了不再重蹈歷史覆轍,保護好這來之不易的生態成果,必須加快對生態環境實施最嚴格的立法保護,已然成為柳州上下的共識,更是市人大常委會行使地方立法權的首要任務和長期主線。
“一定要用好人民賦予的立法權力,為柳州的生態環境保護定好邊界、劃好紅線、筑好防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傳林多次強調。
正是秉持這一主基調,常委會將生態環境保護立法放在首要突出位置,從法規項目的總體設計和統籌把關入手,通過科學精準編制五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推動重點領域立法,優先將一批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立法項目納入其中,從“山、水、綠地、揚塵、噪音、村落、城市”等方面入手,著手編織生態環境保護的法治之網,為生態宜居龍城樹立起一道堅實屏障。
首法劍指蓮花山,為“生態綠肺”撐起“保護傘”
蓮花山片區因其地理環境獨特,地域范圍內青山挺立,碧水環繞,森林覆蓋率達67%,成為連接柳州市新舊城區的“綠心綠肺”。然而,蓮花山范圍內出現的亂搭亂建、亂砍亂伐等“五亂”現象對生態環境、自然資源造成了一定的破壞,通過立法加強蓮花山的保護已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
在廣泛征集建議和反復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市人大常委會緊扣綠色發展主題,順應廣大市民群眾的呼聲,最終將首部實體性法規鎖定在對蓮花山片區的保護,歷經多次調研、論證、審議和修改后,2017年8月1日《柳州市蓮花山保護條例》順勢而出,重點針對蓮花山片區中的“五亂現象”和有關“頑疾”進行規范,為蓮花山片區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法制依據和保障。
條例出臺后,給當地違法違規破壞生態環境行為帶來極大的震懾,多年的燒烤場所主動關停,大批的違法建筑依法拆除,影響周邊環境的多處養殖場轉形發展,蓮花山片區內的生態環境得到了很好的修復,并成為柳州市民的休閑娛樂的網紅打卡地,在此輻射帶動下,一年之后古亭山片區納入蓮花山保護條例,形成“一江雙綠肺”的城市生態新格局,這一切得到了廣大市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肯定,蓮花山片區形似翹起的大拇指,就如同他們點下的“大寫的贊”!
守護綠色生態,為生態宜居家園建設再添彩
城市綠化是建設宜居城市、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關切民生利益和福祉。當城市綠化工作日趨復雜,占綠毀綠等系列問題日益凸顯,現有城市綠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管理體制已經難以滿足工作的需要時,通過立法強化城市綠化管理的呼聲也日漸高漲。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在經過人大立項、政府起草、市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并經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后,《柳州市城市綠化條例》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準確把握我市綠化工作實際,結合山水園林城市特點,對建綠、管綠、護綠工作內容進行全面規范。其中強調“城市綠化應當推廣彩色綠化,立體綠化等綠化形式,突出本市山水園林城市風貌和特點,組織培育、應用適宜本市的植物種類; 對城市主干道、重點區域注重配置突出本市特色的綠化樹種,形成完整的城市綠化體系;明確有關部門對裸露地面問題的巡查職責,強化裸露地面的治理工作;規定市政府應當在規劃區內確定受保護石山的范圍,對保護石山范圍內破損的石山山體應當實行恢復治理”等特色條款,更是體現了柳州特色。
在條例的規范和推動下,植綠護綠有法可依,占綠毀綠的現象得到有效扼制,裸露地面城市頑疾得到有效地治理,“三百米見園、五百米見綠”的目標正在逐步實現,“紫荊花城”建設成效顯著,并在各大媒體上綻放……生活在“花園城市”里的廣大市民在共享城市綠化和地方立法帶來的紅利時,也感受到滿滿的幸福感!
再顯使命擔當,為守護“母親河”筑牢法治屏障
柳江,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第二大支流,集飲用、農灌、航運、漁業、納污、排洪、旅游等多種功能于一體,孕育著近400萬柳州人民,是柳州當之無愧的母親河。
近年來,柳州市委、市政府積極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推進水環境綜合治理等“碧水藍天”工程,柳江母親河的水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并持續排名全國前列;而另一方面,隨著城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部分河段生活污水隨意排放、水產禽畜養殖污染水體、河道砂石亂采濫挖以及管理職責不清等問題不容忽視。
“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為了守護好這來之不易的一江碧水,市人大常委會主動擔當,2017年初再次聚焦柳江生態環境,啟動了《柳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立法前期調研。
“僅調研工作,常委會主任劉傳林,副主任唐前明、梁日春就多次帶隊對市轄柳江河開展巡查,行遍了柳江干流420公里全段,還赴柳江河源頭貴州省獨山縣和上游河池市實地考察,商議建立跨區域協管共治機制,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一次!”參與立法的同志無不對之感慨。
“先后三次赴南寧召開自治區級專家論證會反復論證,深入各縣區市人大代表團活動解讀法規聽取意見建議,通過開門立法,切實增強了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使得條例更貼民情,更接地氣”,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林炬表示。
整個立法過程,不僅采取了召開部門座談會、專家論證會、立法協商會、集中改稿會,常委會三審、人代會審議表決等多項手段,還綜合運用了議案辦理、調研視察、專題詢問等人大職權強力推動,多項措施成為柳州乃至全區設區市立法的亮點,成為我市地方立法實踐中的典范!
條例立足柳江實際,堅持對柳江全流域和流域環境全要素進行保護,以更高的要求和標準劃清了保護“邊界”;條例緊扣流域保護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對水質控制目標、產業項目布局、農業污染控制、河道采砂、水產養殖、開發建設等多方面進行嚴格規范,并率先在全流域全面禁止經營性河道采砂活動,通過以更強的措施和手段劃定保護“紅線”;條例依照從嚴原則進行罰責設置,以更嚴法治和懲戒劃筑了保護“防線”……
“五年磨劍終始成”!當條例在市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上高票表決通過時,常委會副主任梁日春感慨道:“作為本屆人大常委會任期內難度最大、涉及面最廣、社會關注度最高、時間跨度最長的法規項目,條例凝聚了社會各界的智慧與心血,體現了市委、人大和政府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實行綠色發展的決心,是我市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一次生動實踐,必將成為保護母親河柳江的堅實法治屏障,為柳州人民帶來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生態環境保護永遠在路上!柳州市人大常委會在生態環境領域的立法不會止步!隨著揚塵污染防治、建筑垃圾管理等一批涉及生態環境保護項目相繼啟動,柳州生態環境保護的法治之網將會越織越牢,為保護柳州的青山綠地碧水藍天發揮更大的作用!(文:柳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 林炬 潘日晞)
(責編:劉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