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今年《民法典》的實施,祿豐縣人大常委會結合《民法典》“綠色原則”的內容,倡議每名干部職工和“街長制”掛包區域市民用綠色生活小細節譜寫“綠色篇章”,“典”亮文明,將《民法典》的宣傳實施融入到文明創建和愛國衛生行動之中,倡議大家用文明新風尚提升生活品質,節約集約利用資源,進行生態安全共治,譜寫好我們向往的幸福美好生活。
民法典總則編第一章確認的基本原則中,鄭重地寫下了“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這就是綠色原則。在分編中,綠色原則被進一步予以落實和體現,綠色原則已經深深滲透到民法典每一條法律條文中。民法典規定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侵權責任,明確對生態環境賠償的形式和范圍作出規定,這是立法的一大創新。這一創新對遏制惡意破壞行為具有威懾、警示、預防的積極作用。
祿豐縣人大常委會在抓好“街長制”、“楚雄治理通APP”等載體基礎上,結合愛國衛生專項行動,認真開展衛生保潔、清運垃圾、消毒殺菌、整治街道、美化環境……。充分利用祿豐人大微信公眾號和志愿活動開展宣傳,倡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參與行動,積極爭創無煙機關,引導機關干部自覺遵守“光盤行動”,倡導節約糧食餐飲習慣,踐行“六條新風尚”和綠色節能低碳工作生活方式,讓綠色的理念融入生活工作之中。
同時引導祿豐市民在現實生活中明白《民法典》的“綠色原則”和每個人都息息相關,自覺將綠色的文明理念融入許多細小的事情當中,比如,公共場所衛生死角、公益宣傳破損毀壞、馬路市場垃圾……看似一個個的小問題,展現的是市民素質,也是對生態環境保護的一些文明行為表現。引導市民在出行、購物、就餐、駕車等注意自己的行為,積極參與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社區等活動,讓講文明成為社會的共同追求。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強健康理念和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深入開展“講文明、講衛生、改陋習、樹新風”等活動,培育綠色健康出行方式,引導市民從細節做起,從點滴做起,抵制不文明行為,培養文明自覺。(文:祿豐縣人大常委會 錢玉珍)
(責編:劉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