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人大網訊)2017年8月17日上午10:00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召開《貴州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新聞發布會,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世杰,貴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貴州省文明委副主任何力,貴州省人大有關專委會的負責同志,貴州省文明委成員單位的負責同志,貴州省各市州和貴安新區以及貴陽市各區縣文明辦的負責同志,貴州省和中央駐黔新聞媒體記者共90余人參加了新聞發布會,發布會由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常務副秘書長張燕主持。
何力副省長從充分認識《條例》頒布的重要意義,切實抓好《條例》的實施和廣泛深入地宣傳《條例》三方面對貫徹落實《條例》提出要求。他指出,貴州省積極推進《條例》立法工作,是貫徹中央精神、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精神文明建設作出的“貴州探索”,他強調,貴州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機構、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等應當各負其責,積極發揮作用,努力形成齊抓共管、協同推進的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格局,共同推進貴州省文明行為促進工作。
王世杰副主任作了重要講話,他指出,《貴州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于2017年8月3日經貴州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是全國第一家省級層面的文明行為地方性法規,充分契合中央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要求,標志著貴州省精神文明建設進入法制化推進新階段;他強調,貴州省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對《條例》重要性的認識,要認真履行《條例》規定的職責,貫徹落實好《條例》中的各項規定,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以《條例》頒布施行為契機,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條例》學習宣傳活動,著力提高責任部門和社會公眾對《條例》的知曉程度,新聞媒體要積極宣傳《條例》,共同為《條例》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他要求,貴州省各級人大常委會要通過開展執法檢查、聽取專項工作報告等方式,加強對《條例》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促進《條例》正確有效的實施。
發布會后,新聞記者還對來自基層的代表進行了現場采訪。
(責編:王靜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