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人大訊)9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
內蒙古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現有組成人員63人,出席本次全體會議的57人,符合法定人數。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李紀恒出席會議并頒發任命書。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呼爾查主持第二次全體會議,副主任杜梓、王玉明、杭桂林、吳團英、李榮禧、廉素,秘書長孫惠民和常委會委員出席會議。自治區副主席常軍政,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胡毅峰,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永勝列席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旅游條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議》《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包頭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議》《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包頭市商業網點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議》《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會議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事項。李紀恒向新任職人員頒發了任命書。同時舉行了憲法宣誓儀式。
會議指出,加快旅游業發展是關系到自治區富民強區轉型升級的重大戰略。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明確提出要把旅游業打造成為我區戰略性支柱產業。本次會議對《內蒙古自治區旅游條例》進行了修改,充實了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促進旅游資源合理開發和利用等內容,各地要做好宣傳、實施工作,使旅游業成為我區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重要增長點。
開展執法檢查,是人大常委會履行監督職責的重要方式。通過主任會議成員帶隊實地檢查、暗訪抽查等方式開展執法檢查,體現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對確保法律法規得到正確實施的高度重視。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內蒙古自治區消防條例》、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執法檢查情況的報告,會議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消防監管體系,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和消防隊伍建設,提升火災防控水平;要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守住生態底線,加強執法工作,確保如期完成礦山企業清理整頓和生態恢復工作。
(責編: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