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大網訊)10月17日至19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安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超英率調研組在四川,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訂草案)》有關問題進行調研。
10月17日,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田萬國在成都主持召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訂草案)》立法調研座談會,調研組在座談會上聽取了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工商局、省旅發委、省供銷社、省銀監局有關負責人和成都行政學院的專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訂草案)》提出的建議、意見。
現行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于2007年出臺后,四川省人大常委會于2010年9月29日通過了《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辦法》,并于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政府也于2010年12月16日制定了《關于貫徹實施<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辦法>的意見》,順應了四川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踐發展的現實需要,推動了農民合作專業社在四川省規范化、專業化、實體化發展。
就與會者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短缺、人才匱乏等方面提出的建議、意見,調研組表示,開展立法調研就是為了集思廣益、民主立法,座談會后,將對建議、意見進行認真梳理、分析、研究,除了能夠吸納到《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訂草案)》中的建議、意見外,將把其他建議、意見轉交到相關部門進行研究、處理。
10月18日19日,調研組來到雅安市,到兩家不同類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地調研,聽取合作社負責人及成員代表意見,并召開座談會,聽取政府及農業、林業、財政、市場監管、金融監管、旅游等部門和供銷社及幾家不同類型的合作社、聯合社的意見。
(責編: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