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期間成立的中國共產黨臨時黨組織。根據中共中央〔1990〕2號文件“人民代表大會開會期間,大會主席團和各代表團應成立臨時黨組織,在同級黨委領導下進行工作”的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開會期間,大會主席團應成立臨時黨組織。為了保證中國共產黨的決策在人民代表大會上的有效實施和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順利進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期間,均成立大會黨的領導小組,以加強黨對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領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黨的領導小組由黨中央主要領導、中組部部長、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組成;地方人民代表大會黨的領導小組由地方黨委主要領導、組織部長、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組成。同時各代表團成立臨時黨支部,臨時黨支部由代表團中黨員代表組成,由代表團全體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支部書記、副書記。臨時黨支部劃分若干黨小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黨的領導小組的職責:加強執政黨對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領導,使中國共產黨的決策在人民代表大會上有效實施,保證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順利進行;宣傳貫徹黨的干部路線,向大會人大代表中的黨員介紹中共中央(地方黨委)的人事安排方案,貫徹中央(黨委)的意圖;向中央(黨委)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討論決定會議期間臨時發生的其他重大事項。人民代表大會閉幕后,該臨時黨組織自行消失。
(責編: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