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一般分為預備會議、全體會議、代表團全體會議和小組會議、主席團會議幾種形式。
預備會議是為會議作準備的會議。其主要任務是:選舉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會議議程和關于會議其他準備事項的決定。預備會議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開幕前一天舉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主持,委員長為主持人。每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由上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主持。
全體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聽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報告,聽取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的報告,聽取憲法修改草案或者法律草案的說明,選舉國家機關領導人員,表決法律、決定、決議、任免等各項議案。
代表團全體會議和小組會議是大會審議報告和議案的重要形式。代表團全體會議由代表團團長負責召集和主持。人數較多的代表團可以分設若干小組,小組會議由推選的召集人主持。25人以下的代表團可以不分小組。
主席團會議的職能是集體討論決定應當由主席團決定的事項。其主要任務:一是決定大會副秘書長的人選、會議日程、表決議案的辦法、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日期;二是提出各項報告的決議草案,交各代表團審議,并根據代表團的審議意見,提出各項決議草案的表決稿提請大會表決;三是聽取和審議財政經濟委員會關于計劃和預算審查結果的報告,提出計劃、預算的決議草案的表決稿提請大會表決;四是聽取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法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決定將法律草案修改稿交各代表團審議。聽取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法律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決定將法律草案表決稿提請大會表決;五是根據法律規定,提出各項候選人名單草案交各代表團醞釀協商,并根據多數代表意見確定正式候選人名單,提請大會選舉。主席團會議由主席團常務主席召集并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