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研究是對客觀實際情況進行調查了解,系統收集信息,并進行科學分析、研究和總結的過程,是調查和研究兩項活動的有機統一,是人大行使職權的一種重要方法。進一步提升調查研究工作質量,為人大依法決策提供可靠依據,我們還需要在實際工作中完善以下幾點:
一、人大的調查研究要注意把傳統的調研方法和新型調研方法有機結合起來。不僅要到實地察看,開座談會,聽匯報,也要注意運用開聽證會、論證會、問卷調查、暗訪等方式,在實踐中使二者有機結合起來,為人大及常委會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
二、人大的調查研究要結合人大及其常委會超脫于繁瑣的日常行政事務的特點,調研要全面,要有預見性,對提交的議案和決定草案不要匆忙下結論,要在反復比較中進行超前思考,提出預見性較強的審議意見,為人大及其常委會決策提供超前的依據。
三、人大的調查研究,要實事求是,敢講真話,不唯書,不唯上,只唯真,只唯實,為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四、人大的調查研究,要認真、細致,不怕辛苦,特別注意深入第一線,取得第一手資料,為人大常委會作出決策提供真實的數據。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