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以上人大常委會與鄉鎮人大之間是法律監督關系、業務指導關系和工作聯系關系。加強縣級人大常委會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指導,是當前最重要的工作。縣級人大常委會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同鄉鎮人大的工作聯系和指導,密切工作協同,開展工作交流,形成人大工作的整體合力,增強人大工作的整體實效。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把鄉鎮人大工作納入常委會日常工作范圍,定期聽取鄉鎮人大工作匯報,注重解決鄉鎮人大工作實際問題和困難。
2、要健全常委會領導聯系鄉鎮人大工作機制,堅持和完善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縣級人大常委會會議制度,加強工作聯系和指導。
3、要探索實行縣鄉兩級人大聯動開展工作機制,即縣級人大常委會與鄉鎮人大主席團取得共識的基礎上,對開展執法檢查、視察、調研等工作,由縣級人大常委會提出工作計劃,兩級人大統一主題、統一時間、統一要求、統一步驟,對兩級政府工作進行監督。
4、要加強對鄉鎮人大干部的培訓,健全崗位職責、機構編制、議事規則、履職程序、自身建設等方面的配套建設,使鄉鎮人大工作有規可依、有章可循,推動鄉鎮人大工作邁上新臺階。
5、要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監督。
6、要召開縣級黨委人大工作會議,制定規范性文件,對鄉鎮人大工作的履職程序、工作方式、工作責任等予以明確。
7、要邀請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縣級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會議,為鄉鎮人大主席了解縣級人大常委會的工作提供方便,做好與縣級人大常委會工作的銜接和配合。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