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的遵守和執行。地方組織法第十二條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的第一項職權,就是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怎樣才能完成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應當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普及工作,弘揚憲法精神。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要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堅持把學習宣傳憲法擺在首要位置,一是組織在本行政區域普遍開展憲法宣傳教育,重點學習宣傳憲法確立的我國的國體、政體、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二是組織開展“12?4”國家憲法日集中宣傳活動,教育引導一切組織和個人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三是組織國家工作人員在憲法宣誓前專題學習憲法,組織實施憲法宣制度。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加強憲法實施。
二、依法行使監督權,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監督作用。具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鄉鎮人大主席團要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二是要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鄉鎮人大主席團每年選擇若干事關本地區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有計劃地安排代表聽取和討論本級人民政府的專項工作報告,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開展視察、調研等活動。三是加強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合憲行為審查,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憲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或者行使撤職權。四是完善監督工作方式方法,進一步健全執法檢査、聽取審議工作報告、專題詢問等工作機制,積極探索通過質詢等方式加大監督落實力度,切實推動有關方面改進工作、解決問題。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決策作用。一是黨委要善于把重大決策部署通過人大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二是鄉鎮人民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要向本級人大報告;三是鄉鎮人大討論、決定屬于本行政區域內的加強民主法治建設的重大措施以及城鎮建設、重大改革舉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設項目等重大事項;四是人大要把聽取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批準計劃和預算作為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重點,依法認真負責地作出決議、決定;五是政府機關要將本年度工作中的大事要事,反映在當年向本級人大所作的有關報告和提交的有關文件中;六是要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具體辦法,進一步明確重大事項范圍等。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