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街道人大工委全年工作安排,從實際效果出發,有條不紊地開展各項代表活動。
以集體活動為主、以代表小組活動為基本形式開展代表視察。
視察活動可以覆蓋閉會期間代表工作全過程。代表視察應當把握:一是根據區(市)人大常委會的統一安排,在街道人大工委的具體組織下,對區(市)級或者下級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的工作進行視察。二是代表在有組織的視察中,可以提出約見本級或者下級有關國家機關負責人。被約見的有關國家機關負責人或者由他委托的負責人應當聽取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三是代表可以持代表證就地進行視察。區(市)人大常委會根據代表的要求,聯系安排代表持代表證就地進行視察。四是代表視察時,可以向被視察單位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但不直接處理問題。
落實接待選民制度,密切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系。
公開本年度代表接待選民計劃,抓好代表定時定點接待選民工作的落實,尤其是要把選民的意見和要求完整、準確地記錄下來,經過認真梳理后在街道人大工委的協助下轉交有關方面辦理,確保選民意見件件得到及時負責的回復。還要激勵和促進代表與選民和人民群眾的聯系,既按照規定固定聯系基層社區和選民,又盡可能多地接觸周邊群眾,增進同選民和群眾的交流與溝通,加深彼此的感情和了解。以真正成為人民群眾的代言人。
組織代表向選民報告履職情況,接受選民監督。
及早預告將要報告履職情況的代表,提請他們做好準備,以此為契機更加積極努力地履職,更多地了解本選區選民的意見,關注和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保證面向選民報告履職情況時有話可講、有事可述,回應選民意見針對性強。
開展代表履職學習,提升依法履職能力。
除組織代表參加區(市)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履職學習培訓外,結合視察、專題調研等活動,運用布置學習任務進行自學、圍繞活動主題開展專項學習等,形式多樣地組織法律知識、代表業務知識和時事政治的學習,使學用結合,相得益彰,立竿見影,不斷提升代表履職素質和認識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著力抓好專題調研工作,力促成果轉化。
在認真準備、做好選題安排和參與調研代表合理分工的基礎上,第三季度,集中精力開展對于區(市)、街重點工作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問題的專題調研工作,通過深入察民情、摸實情,掌握第一手真實材料,把專題調研需要了解的情況吃準吃透弄清楚,在此基礎上認真分析,由表及里,去粗取精,撰寫高質量有見地的專題調研報告,為區(市)、街黨委、政府(辦事處)科學決策,為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貢獻真知灼見。
針對視察調研發現的情況和問題,就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
代表應密切關注履職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情況和問題,將那些涉及本行政區域改革發展穩定和關乎民生福祉而又需要重視解決的問題,經過仔細琢磨,作為建議、批評、意見向區(市)人大常委會提出,交由有關機關、組織處理。
組織代表參與區(市) 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積極協助區(市)人大常委會及其有關機構,通過組織代表列席區人大常委會及各專門委員會會議、旁聽法院庭審以及參加視察、執法檢查和調研活動等,拓寬視野,提升認知水平,增強履職能力,擴大對常委會工作的參與。
(責編:劉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