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的選舉制度是與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以及我國的國情、歷史傳統、中華文化相適應的選舉制度,其具有顯著的制度優勢和特點:
第一個特點:旗幟鮮明堅持黨的領導。習近平總書記在2016年參加北京市區級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時強調:選舉工作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保障人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同時,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最大的優勢,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所以說旗幟鮮明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選舉制度首要的優勢和特點。
第二個特點:我國的選舉制度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實行的是社會主義民主,我們國家的性質直接決定了我國選舉制度的社會主義性質。
第三個特點:我國的選舉制度具有廣泛的人民性。主要表現在我國的選舉制度具有真正的平等性、極大的廣泛性和人大代表的多樣性和代表性,這些都反映出我們的選舉制度真正的代表了最廣大人民的意志。
第四個特點:我國的選舉制度具有高度的真實性。我們的選舉法用法律保證了我國選民可以自由、真實表達自己的意愿,為自己中意的候選人投票,使人民當家作主的選舉制度得到真實有效的發揮。
(責編:劉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