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同全國人大代表聯系采取的主要辦法包括:
1、加強同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單位的聯系。
2、請全國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
3、舉行代表座談會。
4、居住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加強同當地人大常委會和全國人大代表的聯系。向他們介紹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次舉行會議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根據全國人大會議的議程及代表的意愿,安排代表視察活動,了解各方面工作情況,為出席大會審議議案做好準備。
6、組織代表參加專題調查。
7、認真處理代表的建議和意見。
8、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和決議、決定,及時印發給代表,并定期向代表發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報、工作通訊等資料。
(責編:高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