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支可分為“收入分類”“支出功能分類”“支出經濟分類”三部分。
一、收入分類
收入分類主要反映收入的性質和來源。一種是按收入形式分類,如稅收收入、非稅收入,以及稅收收入下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非稅收入下的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等;二是按來源分類,有的按所有制結構劃分,如增值稅下的國有企業增值稅、集體企業增值稅;有的按部門結構劃分,如行政性收費下的文化行政性收費、公安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下的文化罰沒收入、公安罰沒收入。改革后的收入分類設置了類、款、項、目四級分類科目。就類款而言,包括稅收收入(23款)、社會保險基金收入(6款)、非稅收入(8款)、貸款轉貸回收本金收入(4款)、債務收入(2款)、轉移性收入(10款)共6類53款。
二、支出功能分類
一是一般政府服務,主要反映政府需要且與個人和企業勞務無關的活動,包括一般公共管理、國防、公共秩序與安全等;二是社會服務,主要反映政府直接向社會、家庭和個人提供的服務,如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三是經濟服務,主要反映政府經濟管理、提高運行效率的支出,如交通、電力、農業和工業等;四是其他支出,如利息,政府間的轉移支付。改革后的支出功能分類設置了類、款、項三級科目。就類款而言,設置了一般公共服務(32款)、外交(8款)、國防(3款)、公共安全(10款)、教育(10款)、科學技術(9款)、文化體育與傳媒(6款)、社會保障與就業(17款)、社會保險基金支出(6款)、醫療衛生(10款)、環境保護(10款)、城鄉社區事務(10款)、農林水事務(7款)、交通運輸(4款)、工業商業金融等事務(18款)、其他支出(4款)、轉移性支出(8款)共17類172款。
三、支出經濟性質分類
支出經濟分類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經濟性質和具體用途。從形式上看,各項財政支出,雖然都表現為資金從政府流出,但最終的經濟影響是存在差異的。有些表現為政府購買商品和服務,直接對社會的生產和就業產生影響,并最終影響資源配置;有些表現為資金的無償轉移,關系到收入分配,最終對社會生產和就業產生間接影響。支出按功能分類后再按經濟分類,除了要細化預算,說明政府各項職能的具體支出差別,如是發了工資,購置低值易耗的辦公用品,還是購置資本性資產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方便對政府的支出進行經濟分析。支出經濟性質分類分為類、款兩級,共包括工資福利支出(7款)、商品和服務支出(30款)、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4款)、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4款)、轉移性支出(2款)、贈與(2款)、債務利息支出(6款)、債務還本支出(2款)、基本建設支出(9款)、其他資本性支出(9款)、貸款轉貸及產權參股(6款)和其他支出(5款),共12類96款。
(編輯: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