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實踐看,代表審議工作存在兩個方面問題:
1.不了解審議工作的性質和重要性。審議報告不是上級文件,不是用來學習的,而是讓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用來審核審查的。
2.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的審議深度不夠。這是由于財政經濟報告專業性強,而代表接觸少,且審議時間短,造成此類審議很難深入討論。
面對工作難題,代表在審議中應該注意:
1.提高對審議工作的認識。審議國家機關的工作報告就是對其進行監督的重要手段。
2.注重發揚民主。一方面積極發言,反映選區選民或者選舉單位的意見和要求;另一方面尊重其他代表發言的權利。
3.講求效率。一方面會前應對將討論的選題作必要的調查了解;另一方面要求發言按議事規則的要求。
4.切實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把長遠利益和眼前利益、整體利益結合起來。多發表“全國性、全局性”的民意表達,少一些“地方性、行業性”的表達。
5.把握審議不同議案和報告的不同原則要求。
6.發言要注意簡明扼要。
(責編:楊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