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最本質的內容就是組織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基本內容有三個方面:
一、黨對人大工作的政治領導
我們講的政治,是馬克思主義的政治,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政治紀律、政治鑒別力、政治敏銳性。只有講政治,才能保證把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針和各項政策,把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到經濟建設和各項工作中去,防止和排除各種錯誤思想、錯誤傾向的干擾,保持正確的發展方向。黨對人大工作的政治領導,主要是政治原則、政治方向、重大決策的領導。黨必須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普遍真理與中國的具體實際結合起來,實行民主的科學的決策,制定和執行關于人大工作的正確的方針、政策。黨對人大工作的政治領導,還包括在政治體制改革中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二、黨對人大工作的思想領導
黨對人大工作的思想領導,主要是指黨要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保證國家權力機關依據黨的“一切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系實際,實事求是,在實踐中檢驗真理和發展真理”的思想路線,積極探索,大膽試驗,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不斷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在實踐中豐富和發展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學說和政權理論,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三、黨對人大工作的組織領導
黨對人大工作的組織領導,最主要的是按照憲法和黨章的規定,保證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積極主動地、獨立負責地、協調一致地工作。黨對人大工作的組織領導,還包括在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中黨組織的保證作用,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中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也包括向國家權力機關推薦重要干部。黨對人大工作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是一個有機統一整體,決不可將其割裂或對立起來。政治領導是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的方向,思想領導是政治領導和組織領導的基礎,組織領導是政治領導和思想領導的保證。要堅持和改善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就必須正確理解黨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的統一性,并在實踐中把三個方面緊密結合起來。
(責編: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