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日程安排,會議開幕后舉行若干次主席團會議。
除第一次主席團會議外,主席團會議的主要職責是:
一、提出各項報告的決議草案交各代表團審議,并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提出各項決議草案的表決稿提請大會表決。
二、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提出關于計劃、預算決議草案的表決稿提請大會表決。
三、聽取審議情況的綜合匯報。
四、根據代表團對選舉辦法(草案)的審議意見,提出修改意見并提請大會表決。
五、根據法律規定,提出各項候選人或人選名單(草案)交各代表團醞釀協商,并根據多數代表意見確定正式候選人或人選名單(草案),提請大會選舉或通過人選。
主席團會議由主席團常務主席召集并主持。
根據需要,會議期間可以召開主席團常務主席會議。
(責編: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