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團全體會議和代表小組會議是代表大會審議報告和議案的重要形式。人數較多的代表團可以分設若干代表小組。代表團全體會議和代表小組會議應當按照大會確定的日程,安排和審議各項報告和議案。
小組會議包括代表大會的小組會議和常委會的小組會議。小組會議由小組召集人召集,代表團會議由代表團團長召集。小組會議和代表團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對會議的各項議程進行討論,是代表和委員發表意見的主要場所。小組會議人數少,代表和委員可以有充分的時間發表意見,所以,小組會議是人大會議和常委會會議的基本形式。
代表團會議是在小組會議的基礎上召開的一種會議形式,由代表團全體代表參加,主要是交流各小組的討論情況和意見,對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展開進一步的討論,以求得比較一致的意見。有的代表團或常委會人數較少,則只開代表團會議和常委會全體會議,不開小組會議。
(責編: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