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開專題會議或者發函征求意見。鄉鎮人大主席團就新的一年安排,人大代表聽取、討論專項工作報告的議題,召開專題會議或者發函征求本級人民政府、人大代表和有關單位的意見。
二、提出聽取專項工作報告議題初步意見。按照把握重點、突出難點、緊扣熱點的要求,根據多數鄉鎮人大主席團成員、人大代表的意見,由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對提出的議題建議進行分類、篩選,提出年度聽取專項工作報告議題初步意見。提出、確定聽取專項工作報告議題要堅持少而精。提出議題,堅持合法性、突出重要性、體現代表性和社會性、增強可行性。
三、鄉鎮人民政府可根據工作需要,向鄉鎮人大主席團要求報告專項工作。
四、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提出的鄉鎮人大代表聽取專項工作報告年度計劃草案,在征求鄉鎮人民政府意見后,提請鄉鎮人大主席團審定。
(責編: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