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詢問是一件新事物,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法律作出明確規定,需要在實踐中繼續探索完善。從全國人大常委會近幾年開展專題詢問的做法看,主要包括以下環節:
一是確定詢問議題。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專題詢問,都是結合聽取和審議有關專項工作報告時進行,因此,在每年制定年度監督計劃時,同時選擇群眾普遍關注的專項工作報告作為開展專題詢問的議題,并明確在哪次常委會會議上開展專題詢問。
二是收集梳理問題。專題詢問議題確定后,由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結合準備聽取審議的專項工作報告就該議題深入基層進行調查研究,了解實際情況和群眾意見,并收集整理報刊、媒體、來信來訪等各方面對該議題的意見,在此基礎上,梳理出各方面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提供給常委會組成人員作為專題詢問時參考。
三是召開會議詢問。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專題詢問,根據情況,分別在小組會議、小聯組會議、大聯組會議三種會議形式上進行。小組會議,即將常委會組成人員分成若干小組召開的會議。
四是跟蹤督促整改。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專題詢問中提出的問題,與審議意見一起,經整理后送報告機關研究處理,并按照規定將研究處理情況向常委會提出書面報告。根據情況,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可以進行跟蹤調研,督促有關機關切實改進工作。
從實踐看,專題詢問至少有三個方面的積極效果:一是深化了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知情權。專題工作報告雖然也都比較全面地反映了該項工作的全貌,但每個常委會組成人員所關注的問題往往各不相同,通過專題詢問的一問一答,可以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有機會就他比較關注的問題作深入了解,其他組成人員也可以從中對一些問題了解得更深入些,使其知情權得到拓展。二是強化了人大常委會監督職能。專題詢問可以促使有關機關對有關問題作比較深入的研究、思考,提出更加積極有效的解決辦法,督促有關機關加快對有關問題的解決。三是促進了常委會組成人員與有關機關之間的相互溝通和理解。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因為事先了解不夠,可能對一些問題有意見、有看法,通過面對面的溝通、對話,了解有關機關所做的工作、所遇到的困難以及將要采取的舉措,可以加深對有關機關的工作的理解。而有關機關通過聽取和回答詢問,對常委會組成人員的關注點也有了更深的了解。
(責編: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