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主任應當處理好的關系主要有:
一、處理好與同級黨委的關系。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黨委與人大常委是政治上的領導與被領導關系。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是人大工作必須遵循的原則。首先在指導思想上要牢固確立黨的觀念,自覺置人大工作于黨的領導之下。其次,在工作方法上要注意將黨委的主張與群眾的意愿有機結合,通過召開人代會作出決議、決定,通過走訪代表,開展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等形式,來實現黨的意圖、主張。
二、處理好與“一府一委兩院”的關系。人大及其常委會與“一府一委兩院”的關系是決定與執行、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一府一委兩院”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所作出的決議、決定,并自覺接受其監督;人大及其常委會必須加強對“一府一委兩院”的監督,處理好在對其實施監督中的“制約、支持和促進”三者之間的關系。
三、處理好與本級人大代表的關系。人大代表是同級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會工作的基礎。因此,要積極組織和引導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常委會機關干部,密切聯系代表,緊緊依靠代表,通過熱情周到的服務,最大限度地調動代表履行職責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四、處理好與上下級人大常委會的關系。上級人大常委會與下級人大常委會不是領導關系,而主要是指導關系、聯系關系。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應當加強與上下級人大常委會之間的經常來往,密切合作,促進相互間工作的開展。
五、處理好同主任會議的關系。既要積極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召集人、主持人的作用,又要尊重主任會議其他成員的意見,遇事多商量,取長補短,形成工作合力。
(責編:馮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