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會秘書處議案建議組對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校核的重點是,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內容是否符合“六性”:
(1)要樹立依法履職意識,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應有思想性。代表應當樹立較強的履職意識,經常關心國家和本行政區域的大事,主動參與社會活動,從穩定大局、搞好改革開放、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經濟發展、促進民主法制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協助政府推動工作等方面,發現一些帶有普遍性和深層次的問題,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
(2)要有全局觀念,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應有可行性。各級人大代表都有其直接代表利益和間接代表利益的義務。每位代表都應辯證地對待直接代表利益和間接代表利益問題,樹立全局觀念和整體意識,防止和克服只看局部議小事多,不觀全局議大事少的傾向,堅持局部服從全局,使所提建議、批評和意見既合理又可行。
(3)要密切聯系群眾,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應有代表性,能夠體現人民群眾的意志和利益。
(4)要善于抓住熱點、難點問題,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應有敏銳性。對本單位、本地區及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預見性較強的意見和建議,引起有關方面的注意并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解決。
(5)要實事求是,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應有準確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不同于一般群眾提出的意見,有關部門對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都要按照一定的規定和程序進行辦理、答復。所以代表反映的問題必須是確鑿的,所提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必須是準確的。
(6)要立足依法履職,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應有權威性。代表要認真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有針對性地提出問題,使建議、批評和意見既合乎法律規范,又合乎民意要求。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