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依照憲法的規定行使好各項職權,無論代表還是常委會組成人員,甚至服務代表和組成人員的人大機關工作人員都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才能在人代會和常委會的會議上審查“一府一委兩院”的工作報告、專題匯報、法律法規草案、議案、決議決定草案時,提出高質量的審議意見。因此,需要掌握人大調查研究的特點:
1、針對性強。人大調研是根據履行職權開展的,有明確的指向性,是集中一個或幾個問題深入下去,了解情況,分析原因,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
2、全局觀念。人大是國家權力機關,在調研中要有全局意識、大局觀念。看問題,理思路,出決定,要穩妥謹慎。既要保證一個地方推進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又要注意處理好各種關系,如全局與局部的關系,權力與權利的關系,眼前與未來的關系,創新與守成的關系。
3、問題導向。提到人大審議的法律法規案、各種議案、決定草案都是要通過法律程序變成國家意志,因此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要有問題導向,要通過調研發現議案和草案中的問題,并通過調研解決這些問題,使人大通過的法律法規、議案,作出的決定,不是一張廢紙,而是切實管用、能夠給全體人民帶來福祉的法律保障。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