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與代表聯系的任務,主要是圍繞經濟建設和健全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為人大代表履行職責、發揮作用服務,為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職權服務。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組織代表積極參與立法調研活動和執法檢查活動,發揮代表在立法和監督中的主體作用,促進加快立法進度,提高執法監督力度。
2、圍繞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社會建設,組織代表開展代表小組活動、代表視察活動、代表專題調研活動等,及時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為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決定、決議提供依據,保證各項決策符合實際,符合人民群眾的愿望和要求。
3、組織和引導代表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宣傳黨的政策、主張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協助黨和政府推行工作,促進“一府一委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4、為人大代表履行職責、發揮作用提供服務保障。通過建立和完善適合國家權力機關特點的、充滿活力的組織制度和運行機制,如代表接待日制度、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制度、人大專門委員會和人大常委會工作部門聯系代表制度等,不斷促進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規范化。明確聯系代表就是為代表服務,把服務工作貫穿于聯系代表工作的始終,把人大常委會的機關工作牢固地植根于為代表服務之中。
5、為人大常委會行使職權搞好服務。人大常委會在行使職權中,通過隨時了解并且認真研究解決代表提出的意見和要求,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常委會作出正確決策服務。
6、人大常委會要通過網絡平臺建設,搭建代表與人民群眾交流互動的平臺。選擇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社會民生熱點,為代表與人民群眾交流對話服務,認真聽取和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幫助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增強交流互動實效。
7、人大常委會要提高人大工作透明度。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嚴格執行保密規定,建立健全信息發布機制。要通過門戶網站及時、準確發布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監督決定、任免和人大機關工作等方面的信息。權威發布人大及其常委會新通過的法律法規,推出新法律法規解讀的文章、訪談;落實監督法規定,將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議的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報告以及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意見等,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進一步公開人大代表審議發言和人大會議活動的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等,有步驟地推進代表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及審議、辦理結果公開。逐步充實、完善人大門戶網站交互功能,加強與公眾的互動交流,通過網站公開征集立法、監督項目,公開征求法律法規草案意見和意見采納情況等,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更多發揮人大代表在立法、監督工作中的作用,擴大公民對人大立法、監督等工作的有序參與;逐步推進和完善網上信訪。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