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醒接待代表做好準備。
街道人大工委在接待日一周前通知計劃參加接待選民的代表做好接待準備,包括進行必要的學習,思考選民可能提出問題的回答,選民提出問題的記錄,攜帶需要佩戴的代表證等準備工作。如遇個別代表因病因事不能參加接待選民日活動,應提前協調其他代表做好替代工作。
2、提前公告周知選民。
街道人大工委或相關社區聯絡員于接待日3日前在舉行接待選民活動的相關社區張貼告示,公告接待選民的時間、地點、接待選民的代表姓名等。社區聯絡員也可以接受選民的預約登記,了解選民希望反映的情況。
3、做好接待活動必要的布置。
接待選民的場地應比較寬敞明亮,備有接待桌椅,桌上應放置標明“人大代表接待選民”的標牌和參加接待的代表的姓名卡。如有條件,可在場地內適當做些環境布置,以顯示莊重和對選民的尊重。
4、開展代表接待選民活動。
參加接待選民的代表應著裝整齊,態度和藹,有問必答,凡提必記。相關社區聯絡員應當參加代表接待選民活動,協助代表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包括記錄選民所反映的問題。對提前預約登記的選民應予優先接待。對選民反映的問題、提出的意見建議,代表應逐人填寫《人大代表接待選民登記表》。代表接待選民,大體依照“一聽、二記、三答、四辦”的程序進行。代表接待選民時注意把握“問題不明確前不加評論,對情緒激動的選民耐心疏導,解釋問題以宣傳法律法規和政策方針為主,不向選民承諾問題如何解決”等四條原則。接待結束時,與選民核準其所提問題或意見、建議,告知其將在及時梳理清楚后提交有關部門或有關方面研究處理,并會在第一時間將處理意見轉達其本人。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