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處理接待選民活動中收集到的各類問題,確保事事有結果、件件有回音,是接待選民活動能夠持續開展并取得理想效果的關鍵環節。在這當中,街道人大工委應把幫助代表、同他們一道認真分析梳理選民反映的問題,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做。根據“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對代表接待選民收集的問題按照不同類別分別處理:
1.屬于詢問類而限于政策不掌握、情況不了解等原因當場無法回答的問題,應在事后抓緊時間弄清楚相關規定或情況,迅速給詢問的選民以答復;
2.屬于街道層面職權范圍內能夠處理的問題,由街道人大工委統一交由街道辦事處研究處理
3.對于選民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和帶有普遍性的問題,街道人大工委或社區聯絡員協助代表在深入了解情況的基礎上,形成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交區人大常委會轉區有關部門辦理;
4.超出本區職權范圍屬于市以上國家機關職權范圍的問題,則由區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機構或街道人大工委層請相應級別的人大代表,以建議、批評、意見的形式或代表來信的方式提交上級人大常委會予以處理。
對于送請街道辦事處研究處理和代表提交區及以上人大常委會的建議、批評、意見,街道人大工委應予以密切關注,協同代表做好跟蹤督辦工作,并在獲得處理意見的反饋信息以后,第一時間與提出問題的選民溝通聯系,將相關方面的反饋意見告知選民,確保代表接待選民活動有始有終、善始善終。
(責編:江文娟)